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司字第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2月18日
裁判案由:呈報清算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字第46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呈報為新加坡商蒙特兒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股東名冊。
中華民國98年2月18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曹宗鼎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8年2月18日
書記官黃惠閔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司字第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2月18日
裁判案由:呈報清算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字第46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呈報為新加坡商蒙特兒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股東名冊。
中華民國98年2月18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曹宗鼎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8年2月18日
書記官黃惠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