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14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09日
裁判案由:毀損債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141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毀損債權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26976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1月9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簡芳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苗澂中華民國98年11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14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09日
裁判案由:毀損債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141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毀損債權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26976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1月9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簡芳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苗澂中華民國9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