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6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撤銷贈與並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六四號
原告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乙○○
戊○○被告丙○○
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贈與並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洪英花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楊樠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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