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沙訴字第1號
原 告 甲○○
被 告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陳俞伶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99年9月29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審判長法官游文科
法官林純如
法官陳俞伶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29日
書記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沙訴字第1號
原 告 甲○○
被 告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陳俞伶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99年9月29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審判長法官游文科
法官林純如
法官陳俞伶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29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