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01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0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2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О一九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指定辯護人甲○公設辯護人黃青慧被告乙○○右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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