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7年聲字第1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10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葉韓信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7年度執聲字第5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葉韓信犯如附表所列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肆年柒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葉韓信(下稱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下稱花蓮地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確定在案,有附表所示之判決在卷可稽,其中附表編號1-2、6-7、9-15、17所示係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30-32所示係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其餘則為不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而受刑人聲請就上開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刑一節,有經受刑人簽名、捺指印之刑事執行意見狀、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附卷可憑,揆諸前開說明,本件聲請並無不合,並參酌附表編號1-15所示部分曾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2月;附表編號18-29所示部分曾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7年10月;附表編號30-32所示部分曾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月之情狀,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2、6-7、9-15、17所示之罪雖得易科罰金,但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併合處罰之結果,均不得易科罰金,自亦無庸為易科罰金之諭知。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張健河
法官林碧玲法官林慧英附表:
┌─────────┬────────┬────────┬────────┬────────┐│編號│1│2│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5.01.19│105.06.30│105.03.29│105.06.21│├─────────┼────────┼────────┼────────┼────────┤│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毒偵字第107、240│毒偵字第1000號│毒偵字第774、865│毒偵字第774、865│││號、105年度偵字││、892號│、892號│││第1394號││││├────┬────┼────────┼────────┼────────┼────────┤││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最後│案號│105年度簡字第166│105年度花簡字第│105年度訴字第268│105年度訴字第268││││號│417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5.10.31│105.10.20│105.10.31│105.10.31│├────┼────┼────────┼────────┼────────┼────────┤││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確定判決│案號│105年度簡字第166│105年度花簡字第│105年度訴字第268│105年度訴字第268││││號│417號│號│號││├────┼────────┼────────┼────────┼────────┤││判決│105.12.05│105.12.12│105.12.05│105.12.05│││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3215號(附│執字第3395號(附│執字第321號(附│執字第321號(附│││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編號│5│6│7│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5.03.25│105.11.21│105.11.21│105.09.05│├─────────┼────────┼────────┼────────┼────────┤│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774、865│毒偵字第1401號│毒偵字第1401號│偵字第309號│││、892號││││├────┬────┼────────┼────────┼────────┼────────┤││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最後│案號│105年度訴字第268│106年度花簡字第│106年度花簡字第│106年度易字第140││││號│118號│118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5.10.31│106.03.24│106.03.24│106.07.06│├────┼────┼────────┼────────┼────────┼────────┤││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確定判決│案號│105年度訴字第268│106年度花簡字第│106年度花簡字第│106年度易字第140││││號│118號│118號│號││├────┼────────┼────────┼────────┼────────┤││判決│105.12.05│106.04.18│106.04.18│106.07.31│││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321號(附│執字第1351號(附│執字第1351號(附│執字第2457號(附│││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編號│9│10│11│12│├─────────┼────────┼────────┼────────┼────────┤│罪名│贓物│贓物│贓物│贓物│├─────────┼────────┼────────┼────────┼────────┤│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5.09.06│105.09.12│105.09.24│105.09.26│├─────────┼────────┼────────┼────────┼────────┤│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309號│偵字第309號│偵字第309號│偵字第309號│││││││├────┬────┼────────┼────────┼────────┼────────┤││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最後│案號│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號│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07.06│103.07.06│106.07.06│106.07.06│├────┼────┼────────┼────────┼────────┼────────┤││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確定判決│案號│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號│號│號│號││├────┼────────┼────────┼────────┼────────┤││判決│106.07.31│106.07.31│106.07.31│106.07.31│││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458號(附│執字第2458號(附│執字第2458號(附│執字第2458號(附│││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編號│13│14│15│16│├─────────┼────────┼────────┼────────┼────────┤│罪名│贓物│贓物│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5.09.29│105.09.2517:30│105.08.08│105.06.10晚上某││││後某時││時-105.06.1101:││││││30許│├─────────┼────────┼────────┼────────┼────────┤│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09號│偵字第309號│毒偵字第1177號│偵字第2335號│││││││├────┬────┼────────┼────────┼────────┼────────┤││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高分院││├────┼────────┼────────┼────────┼────────┤│最後│案號│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花簡字第│106年度上易字第││││號│號│307號│78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07.06│103.07.06│106.07.31│106.09.06│├────┼────┼────────┼────────┼────────┼────────┤││法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地院│花蓮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易字第140│106年度花簡字第│106年度上易字第││││號│號│307號│78號││├────┼────────┼────────┼────────┼────────┤││判決│106.07.31│106.07.31│106.08.28│106.10.02│││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458號(附│執字第2458號(附│執字第2651號(附│執字第3087號│││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表編號1-15定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期徒刑5年2月)││└─────────┴────────┴────────┴────────┴────────┘┌─────────┬────────┬────────┬────────┬────────┐│編號│17│18│19│20│├─────────┼────────┼────────┼────────┼────────┤│罪名│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105.10.01│104.11.26│104.11.28│104.11.27│├─────────┼────────┼────────┼────────┼────────┤│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464號│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字第645號│字第645號│字第645號│├────┬────┼────────┼────────┼────────┼────────┤││法院│花蓮地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最後│案號│106年度易字第384│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09.06│107.01.19│107.01.19│107.01.19│├────┼────┼────────┼────────┼────────┼────────┤││法院│花蓮地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6年度易字第384│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判決│106.10.02│107.02.12│107.02.12│107.02.12│││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6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43號│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編號│21│22│23│2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5.09.16│105.09.04│105.09.06│105.09.24│├─────────┼────────┼────────┼────────┼────────┤│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字第645號│字第645號│字第645號│字第645號│├────┬────┼────────┼────────┼────────┼────────┤││法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01.19│107.01.19│107.01.19│107.01.19│├────┼────┼────────┼────────┼────────┼────────┤││法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判決│107.02.12│107.02.12│107.02.12│107.02.12│││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編號│25│26│27│2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5.09.26│105.09.29│105.09.04│105.09.11-105.11││││││.19間某日某時│├─────────┼────────┼────────┼────────┼────────┤│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字第645號│字第645號│字第645號│字第645號│├────┬────┼────────┼────────┼────────┼────────┤││法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01.19│107.01.19│107.01.19│107.01.19│├────┼────┼────────┼────────┼────────┼────────┤││法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判決│107.02.12│107.02.12│107.02.12│107.02.12│││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73號(附│││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18-29定刑│││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10月│││)│)│)│)│└─────────┴────────┴────────┴────────┴────────┘┌─────────┬────────┬────────┬────────┬────────┐│編號│29│30│31│3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藥事法│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5.03月間某日某│105.09.10│105.09.07│105.09.07│││時││││├─────────┼────────┼────────┼────────┼────────┤│偵查案號│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花蓮地檢105年度│││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毒偵字第107、210│││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號、105年度偵字│││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第1394、4408、46│││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46號、106年度偵│││字第645號│字第645號│字第645號│字第645號│├────┬────┼────────┼────────┼────────┼────────┤││法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01.19│107.01.19│107.01.19│107.01.19│├────┼────┼────────┼────────┼────────┼────────┤││法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花蓮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上訴字第││││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122、124號││├────┼────────┼────────┼────────┼────────┤││判決│107.02.12│107.02.12│107.02.12│107.02.12│││確定日期│││││├────┴────┼────────┼────────┼────────┼────────┤│備註│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花蓮地檢107年度│││執字第973號(附│執字第985號(附│執字第985號(附│執字第985號(附│││表編號18-29定刑│表編號30-32定刑│表編號30-32定刑│表編號30-32定刑│││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抗告書狀,並應敘述抗告之理由。
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
書記官郭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