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7年勞上易字第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給付加班費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勞上易字第81號上訴人 江佳華 訴訟代理人 鄭明達 律師被上訴人伊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孫祥娟 訴訟代理人 林仲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勞工法庭
法官郭慧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書記官謝佳育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7年勞上易字第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給付加班費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勞上易字第81號上訴人 江佳華 訴訟代理人 鄭明達 律師被上訴人伊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孫祥娟 訴訟代理人 林仲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勞工法庭
法官郭慧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書記官謝佳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