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230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2302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馨琳
號2樓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前於100年11月22日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陳伯厚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田世杰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230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2302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馨琳
號2樓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前於100年11月22日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陳伯厚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田世杰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