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中簡附民字第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中簡附民字第82號原告 陳芳葶 被告 謝振芳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110年度中簡字第1210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第505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5月28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陳鈴香
法官彭國能法官許慧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靜茹中華民國1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