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中簡附民字第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中簡附民字第46號原告 黃雅馨 被告 林明憲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09年度中簡字第300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5月28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高思大
法官江文玉法官謝珮汝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馨云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