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1486號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486號

原告 羅文嘉

被告 王宣涵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869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本件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李育仁

法官鄭仰博

法官吳佩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紀元

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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