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單禁沒字第8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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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單禁沒字第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單禁沒字第88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坤和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1年度聲沒字第81號、111年度戒毒偵字第7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坤和於民國109年3月12日晚間8、9時許,在新竹縣○○鄉○○街0巷0號之湖口服務區廁所內,以將甲基安非他命放入玻璃球吸食器內,再點火燒烤吸食其蒸發所產生煙霧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嗣於翌(13)日中午12時30分許,被告搭乘友人 陳其仁 駕駛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行至前揭湖口服務區南向停車場,經警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該處,並徵得陳其仁同意後執行搜索,當場扣得被告所有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包(驗前總淨重7.2755公克,驗後總淨重6.0643公克,持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包部分,前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字第178號、109年度偵字第2104號提起公訴,並經本院以109年度埔簡字第169號判決宣告沒收銷燬)、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驗前總淨重2.1027公克,驗後總淨重2.0803公克)、行動電話2支及吸食器2組等物,再至陳其仁位於桃園市○○區○○街00巷00弄00○0號3樓住處執行搜索,扣得被告所有之改造手槍1支、子彈8顆等物(被告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另案提起公訴),經警徵得被告同意採集尿液,結果呈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被告上揭施用毒品案件為111年度戒毒偵字第77、78號不起訴處分之效力所及而簽結在案。而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物,經送鑑驗,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屬違禁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前另因施用毒品案件,經依本院109年度毒聲字第73號裁定送觀察、勒戒(雖經提起抗告,繼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0年度毒抗字第53號駁回抗告確定),因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繼依本院110年度毒聲字第287號裁定令被告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雖經提起抗告,仍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0年度毒抗字第1140號駁回抗告確定),因所受強制戒治處遇已滿6月,其各階段處遇成效亦經評定為合格,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已於111年3月22日釋放出所並接續另案徒刑,並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下稱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以111年度戒毒偵字第77、78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前開裁定書、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又被告本案施用毒品之行為時間係在被告前案強制戒治於111年3月22日執行完畢釋放出所之前,檢察官因認受上開不起訴處分效力所及,而將本案簽結在案等節,業據本院核閱南投地檢署111年度戒毒偵字第74號案件卷宗全卷無訛。而本案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物,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驗後,均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等情,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9年4月6日草療鑑字第1090300550號鑑驗書、本院109年度聲搜字第84號搜索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及扣案物照片附卷可稽,俱屬違禁物無訛,故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予沒收銷燬之。另包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5只,因其上均殘留有微量毒品,難以析離,應整體視為毒品之一部,併依前開規定均沒收銷燬之。至送鑑驗耗損部分之毒品因已滅失,爰不另宣告沒收銷燬。綜上,聲請人之聲請,核與前揭規定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林昱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淑怡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及數量備註1透明結晶1包(驗餘淨重0.0473公克,含包裝袋1只)檢品編號:B0000000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透明結晶1包(驗餘淨重0.0203公克,含包裝袋1只)檢品編號:B0000000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透明結晶1包(驗餘淨重0.00880公克,含包裝袋1只)檢品編號:B0000000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4透明結晶1包(驗餘淨重0.2068公克,含包裝袋1只)檢品編號:B0000000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5透明結晶1包(驗餘淨重1.7971公克,含包裝袋1只)檢品編號:B0000000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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