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潮小字第52號
原 告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訴訟代理人 吳政諺
被 告 史美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因被告 許一夫 已於民國109年
6月6日死亡,故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8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李育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8 日
書記官 劉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