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上更一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變更代表人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上更一字第72號上訴人 莊明勳 被上訴人 林品妍 訴訟代理人 吳姿璉 律師追加被告神農木莊園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品妍上列當事人間變更代表人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3月7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
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純如
法官邱蓮華法官林于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書記官王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