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9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29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290號聲請人世禾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陳春蘭 代理人 劉麗惠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58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6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宋家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
書記官黃伊媺┌─────────────────────────────────────┐│支票附表:109年度除字第290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台幣)│││├───┼─────┼─────┼──────┼─────┼─────┼──┤│001│綠友建設股│玉山銀行雙│109年1月3日│336,000元│0000000││││份有限公司│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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