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易字第8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易字第83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金發選任辯護人劉俊良律師被告施秀粉選任辯護人 廖美智 律師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張紹省
法官鄭淳予法官林維斌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禎庭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易字第8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易字第83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金發選任辯護人劉俊良律師被告施秀粉選任辯護人 廖美智 律師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張紹省
法官鄭淳予法官林維斌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禎庭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