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498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4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2日
裁判案由:加重強盜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498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煒翔選任辯護人鄧雲奎律師上列被告因加重強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黃小琴
法官陳鈴香法官楊捷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書慶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