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27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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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12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1278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文忠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彭喜有
法官洪士傑法官高俊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蕭伊舒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