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674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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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2674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26741號債權人寰宇家庭美語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路○段○○號8樓法定代理人 羅派克 住臺北市○○路○段○○號8樓
送達代收人 吳淑霞 住臺北市○○路○段○○號8樓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綠世紀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寰宇家庭美語股份有限公司對債務人 李聰源 之債權證明文件。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8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8月5日
書記官林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