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士簡字第1197號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林芷伃
被告 呂國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楊峻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蘇彥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士簡字第1197號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林芷伃
被告 呂國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楊峻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蘇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