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字第27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上字第27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13日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1年度上字第274號上訴人 孫偉光 訴訟代理人 徐豐益 律師被上訴人 郭聖斌 訴訟代理人 薛西全 律師
李吟秋 律師 王俊凱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6月1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周佳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13日
書記官戴志穎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