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金訴字第5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金訴字第56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港棋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30分許,在本院第3法庭進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葉逸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瀚群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金訴字第5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金訴字第56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港棋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30分許,在本院第3法庭進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葉逸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瀚群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