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建字第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17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建字第11號原告德祥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文平 訴訟代理人 熊家興 律師
李國禎 律師被告富格麗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明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書記官王美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建字第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17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建字第11號原告德祥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文平 訴訟代理人 熊家興 律師
李國禎 律師被告富格麗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明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書記官王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