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39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簡上字第3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簡上字第390號上訴人 鄭文強 訴訟代理人 李衍志 律師被上訴人 陳家鉦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2年8月26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李俊霖以上正本係照原本製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26日
書記官邱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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