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4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水土保持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493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明坤上列被告因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黃益茂
法官楊國煜法官丁婉容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惠雯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4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水土保持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493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明坤上列被告因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黃益茂
法官楊國煜法官丁婉容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惠雯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