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苗交簡字第1560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苗交簡字第156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27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2年度苗交簡字第1560號聲請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文鳳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撤緩偵字第19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黃文鳳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名稱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審酌被告初犯不能安全駕駛罪之原因、動機,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市區道路,並發生車禍,對車禍被害人、沿途居民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財產所生危害,為警查獲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45毫克,犯罪後坦白承認且與被害人和解、賠償35,650元,但未珍惜緩起訴機會(未遵期向公庫支付30,000元)之態度,暨其品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於緩起訴遭撤銷前已向公庫支付20,000元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本判決所宣告之拘役,除易科罰金外,亦得依刑法第41條第2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惟均應於判決確定後向指揮執行之檢察官提出聲請,併此提醒。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1月27日
苗栗簡易庭法官羅貞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劉碧雯中華民國103年1月27日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之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185條之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附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2年度撤緩偵字第193號被告黃文鳳男62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苗栗縣頭份鎮○○路0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文鳳自民國101年10月30日晚間8時許起,在苗栗縣竹南鎮照南國小附近某友人住處飲用啤酒後,於同晚10時5分許,已因飲酒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仍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小客車欲返回住處。嗣於同晚10時10分許,沿同鎮新南街行至五谷街口,與右側沿五谷街駛入該路口、由歐光浩所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其本人受傷(過失傷害部分,未據告訴),經送醫後,為警於同晚10時55分測得其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5毫克而查獲。經本署檢察官命以向公庫支付緩起訴處分金而為緩起訴處分,惟逾限未支付緩起訴處分金,再經本署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
二、案經本署檢察官撤銷命支付緩起訴處分金之緩起訴處分後,續行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黃文鳳供承不諱,且有酒精濃度檢測單、刑法第185條之3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佐。又被告駕車駛入設有閃光紅燈之肇事路口,始發現證人歐光浩所駕車輛亦駛入路口,因反應不及致撞及證人所駕車輛左側車身,另據被告於偵查中、證人於警詢時所陳明,復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現場圖各1份及現場照片8張在卷可按,被告顯有未依路口號誌行車、注意力降低之情狀,再參以被告駕車後50分鐘,仍經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5毫克,足認被告肇事前已因飲酒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被告上開犯行已堪認定。
二、核被告黃文鳳所為,係犯102年6月11日修正公布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公共危險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
檢察官石東超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
書記官李博雅所犯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民國102年6月11日修正公布前)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