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3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3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因毀損案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360號原告 翁錦棟 被告 許嫈嬉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易字第423號毀損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9月6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解怡蕙
法官許凱傑
法官李陸華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閔翔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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