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簡上字第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簡上字第8號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薛西全 律師訴訟代理人 劉妍孝 律師訴訟代理人 邱國逢 律師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丙○○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7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7月10日
書記官林慧君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簡上字第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簡上字第8號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薛西全 律師訴訟代理人 劉妍孝 律師訴訟代理人 邱國逢 律師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丙○○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7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7月10日
書記官林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