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15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1597號聲請人甲○○
弄10上列聲請人甲○○因與相對人乙○○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1.請補本票(票號TH358305)正本一件。中華民國95年9月19日
簡易庭法官廖政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5年9月19日
書記官蔡杰玲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15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1597號聲請人甲○○
弄10上列聲請人甲○○因與相對人乙○○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1.請補本票(票號TH358305)正本一件。中華民國95年9月19日
簡易庭法官廖政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5年9月19日
書記官蔡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