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易字第4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1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上易字第466號上訴人 郭哲宏 訴訟代理人 林君鴻 律師被上訴人 陳書翰 訴訟代理人 蔡佩儒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4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一部上訴,本院於113年11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下列第二項之訴,暨訴訟費用(除確定部分外)之裁判均廢棄。
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新臺幣伍萬元,及自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其餘上訴駁回。
第一審(除確定部分外)、第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十分之一,餘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訴人主張:伊與訴外人 孫碧華 (下稱孫碧華)於民國94年4月4日結婚,被上訴人明知孫碧華已婚,竟自111年6月15日起至同年8月14日止,與孫碧華間以LINE通訊軟體(下稱LINE)為親密對話(下合稱系爭對話),並於111年8月14日發生性行為,不法侵害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致伊精神上莫大痛苦,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等情,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前段規定,求為命被上訴人給付伊新臺幣(下同)55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算法定遲延利息之判決(原審就此部分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上訴人不服,提起上訴,其餘未繫屬部分不予贅述)。上訴聲明為:㈠原判決關於駁回下列第2項之訴部分廢棄。㈡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55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上訴人則以:伊與孫碧華是在網路上結識之朋友,系爭對話係孫碧華個人之想像,伊未與孫碧華發生性行為,與孫碧華間並無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等語,資為抗辯。答辯聲明:上訴駁回。
三、上訴人與孫碧華於94年4月4日結婚,並育有兩子。被上訴人與孫碧華有於附表所示時間為系爭對話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見本院卷第154頁),並有戶口名簿、LINE對話紀錄在卷可稽(見原審卷第29、35至118頁),堪信為真正。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侵害伊配偶權,致伊受有非財產上損害,應負損害賠償之責等語,為被上訴人所否認,並以前詞抗辯。
茲就兩造爭執析述如下:
㈠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
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民法第184條第1項定有明文。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且此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規定甚明。又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夫妻互守誠實,係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是如明知他人有配偶卻故與之交往,其互動方式依一般社會通念,如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並足動搖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忠實目的時,苟配偶確因此受精神上痛苦,自得依法請求賠償。
㈡觀諸被上訴人在系爭對話中向孫碧華提及:「產生潤滑不就
是高潮」、「天天內射可以嗎」、「無時無刻想插進去」、「不拍一張妹妹給我看嗎」、「我看妹妹怎樣濕濕」等字詞,孫碧華則回以:「我邊玩你邊舔我妹妹,我只好邊叫邊玩遊戲」、「你會想跟我洗鴛鴦浴嗎」、「你不會迫不及待的對我在浴室做起來吧」、「又進又出又舔的」等語,均屬談論性事之露骨對話。又孫碧華於111年8月14日凌晨向被上訴人表示將於該日5時55分搭火車前往中壢,並於抵達時通知被上訴人,又於同日19時5分向被上訴人稱:「你今天做了愛做的事,有什麼感覺呢」,復於同年月19日向上訴人稱:
「我推開,又被緊抱,越推開,直撲踢不掉」、「(上訴人:所以妳才會想去中壢找他,對吧?)但是,想像做的對象是你啊」、「他力氣很大,擋不住」等事實,有LINE對話紀錄、GOOGLE軌跡紀錄在卷可參(見原審卷第116、131、120頁),可見被上訴人確有於該日與孫碧華相約在中壢見面進而發生性行為,堪認被上訴人與孫碧華間上開往來行為,顯逾越一般普通朋友交往分際,非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達到破壞上訴人之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核屬不法侵害上訴人基於配偶關係所享身分法益,且達情節重大之程度甚明。是以,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上揭行為侵害其婚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法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上訴人應就其非財產上之損害負賠償責任,即屬有據。
㈢慰藉金之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
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本院審酌被上訴人於上訴人與孫碧華婚姻存續期間,有逾越一般朋友交往之親密行為,破壞上訴人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上訴人精神上自受有相當大之痛苦,又上訴人為研究所畢業,現職為資深工程師,月薪約5至6萬元,並有房地不動產數筆;被上訴人為大學肄業,目前從事倉管人員,月薪約3萬8,000元等情,業經兩造自陳在卷(見本院卷第158、163頁),並有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資料在卷可稽(見原審限閱卷),併審酌被上訴人之上開侵權行為樣態、上訴人所受侵害及精神上痛苦之程度等一切情狀,認上訴人得請求上訴人賠償之金額,應以10萬元為適當,且原審就此部分已判命被上訴人給付5萬元,則上訴人得再請求被上訴人給付5萬元,逾此金額之請求,則不應准許。
四、按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又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29條第1項、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查上訴人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損害,係屬未定期限之金錢債務,又未約定利率,依前述規定,則其請求自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2年7月1日(見原審卷第155頁)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遲延利息,應可採憑。
五、綜上所述,除原判決已判命被上訴人給付確定之5萬元外,上訴人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上訴人另給付5萬元,及自112年7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原審就上開應准許部分,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尚有未洽,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爰由本院將原判決此部分廢棄,改判如主文第2項所示。至上訴人之請求不應准許部分,原審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經核並無不合,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駁回此部分之上訴。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論列,附此敘明。
七、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50條、第449條第1項、第79條,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
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官邱育佩
法官郭俊德法官朱美璘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
書記官張郁琳附表:
對話日期對話內容備註111年6月15日(三)7:26孫碧華:我發現睡在你身邊.雖然你會摟我肩跟我講話,讓我有安全感,會玩角色睡醒(沒驚醒),我邊玩你邊舔我妹妹,我只好邊叫邊玩遊戲,阻止不了你(睡前你抱我去浴室一起洗,你幫我吹乾,一起上床)。8:19孫碧華:你有跟我在夢裡做嗎?8:51孫碧華:她的滋味如何?9:42陳書翰:沒吃過9:43孫碧華:沒舔9:43陳書翰:沒10:02陳書翰:我準備進去了是嗎10:04孫碧華:我覺得你做完了,我腿痠軟無力了吧!10:41孫碧華:一想到你喜歡從後面抱住我就被電了。11:25孫碧華:要麻煩你準備筆電的網卡(插usb那種的),謝謝。12:09陳書翰:好喔我也會準備插妹妹的12:10孫碧華:為什麼?13:23陳書翰:讓你的妹妹舒服17:52孫碧華:真的嗎?你要把一個東西和 小柯基 同時插進來嗎?17:53孫碧華:我要準備特別的睡裙嗎?17:55孫碧華:但我還是覺得要蓋棉被做,我比較放心。17:55孫碧華:見面的行程就交給你規劃,早上見面時間比較長,也比較有時間處理筆電,下午比較趕(6:00多要回家)。19:42陳書翰:沒辦法吧只能小柯基拉本院卷第35至40頁111年6月16日(四)5:26孫碧華:那為什麼還要準備一個東西給妹妹?5:27孫碧華:情趣睡裙5:32孫碧華:你是不是對我做了什歷?我居然流出東西在睡褲子裡了5:34孫碧華:你會想跟我洗鴛鴦澡嗎?6:10陳書翰:沒有拉我的意思是小柯基要放進去可以嗎8:11孫碧華:白的,期待嗎?想要我穿裙還是褲子?8:12陳書翰:都穿我看8:14孫碧華:我居然往質料好的睡褲裡流出白帶弄濕睡褲了。8:17孫碧華:你不會迫不及待的對我在浴室做起來吧!8:40陳書翰:會呀8:43孫碧華:那就跟我老公一樣,我會痛的。8:44孫碧華:你的手有多大?9:16陳書翰:跟女生的手一樣小小的9:29陳書翰:有水中還會痛喔9:30孫碧華:果然,被我料到了.你舔了嗎?9:31孫碧華:我老公沒找我做,9:32孫碧華:你會無法包住我的胸部.9:33孫碧華:我有在夢裡噴嗎?10:00陳書翰:舔了喔。10:00陳書翰:有。10:00陳書翰:潮吹。10:01孫碧華:味道怎麼樣?本院卷第41至43頁111年6月16日(四)10:02孫碧華:你都說是火車便當了,怎麼還跟我老公一樣啊!10:16孫碧華:你要準備潤滑劑或者是幫我產生潤滑,才不會痛。10:18陳書翰:產生潤滑不就是高潮?10:19孫碧華:不一樣,至少不會乾乾的。10:20孫碧華:我是間你:你滿意了?10:20孫碧華:我累癱了嗎?沒印象。10:21孫碧華:我老公一晚只做一次,我們幾次阿?10:22孫碧華:一次多久呢?10:23孫碧華:我老公一次維持半小時(最長),最短10分鐘。10:35孫碧華:你做完摟我睡,就鞘開我嘴吻起來了,我很累,卻無法叫你放開。10:44孫碧華:我的腰好酸,幾種姿勢?10:52陳書翰:好多種喔10:53陳書翰:想看性感睡衣照15:25孫碧華:可以什麼?根本就是貪戀我的身材。15:43陳書翰:被發現了嗎16:21孫碧華:問你一個問題:你女友若長得跟我一樣耐看型的,身材跟我一樣好,有工作,你選誰?16:22陳書翰:選他16:22陳書翰:你有老公了16:23孫碧華:那我恢復單身的話,你會找我嗎?本院卷第43至48頁111年6月17日(五)8:18孫碧華:你又對我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我急著尿尿,你的精液會流出黏我的大腿上呢?8:19孫碧華:害我早上肚子不舒服,又想尿尿。8:21陳書翰:我昨天內射了8:23孫碧華:你內射了,確定嗎?8:27陳書翰;對呀8:28陳書翰:你說沒關係我說還要你也說好8:28孫碧華:難怪,老公做了之後,也是會流出來。8:29孫碧華:所以,到底做了幾次?比平常多嗎?8:31孫碧華:果然男生都是用下面思考的動物。9:27孫碧華:你最近每天都跟我夜夜春宵嗎?9:33陳書翰:是呀天天內射9:36陳書翰:天天內射可以嗎9:37孫碧華:這麼滿意喔!9:38陳書翰:是呀妳呢9:40孫碧華:確實比老公強,讓我更好睡,沒印象。9:44陳書翰:好喔舒服最重要9:47孫碧華:那有蛇吻嗎?10:11陳書翰:有喔10:14孫碧華:味道如何?和身體一樣嗎?10:18陳書翰:很香10:22孫碧華:跟身體一樣滿意嗎?10:40孫碧華:只有在夢裡做嗎?白天有嗎?11:36陳書翰:白天怎麼做11:38孫碧華:想像在夢裡一樣的場景。11:51 陳會翰 :有呀11:54孫碧華:那就是有,難怪我最近頻繁跑廁所處理。12:51陳書翰:處理什麼12:52孫碧華:你流下來的精液14:44陳書翰:精液好吃嗎14:45孫碧華:我沒吃14:46陳書翰:有呀你說射在你嘴巴裡面你還一直吸14:46孫碧華:一陀稠稠的14:47孫碧華:不一樣14:48孫碧華:流在大腿上和喉嚨有一樣嗎?14:49孫碧華:鹹香味,直接吞下去。17:59孫碧華:所以在夢裡69喔是不是?本院卷第48至56頁111年6月20日(一)8:04孫碧華:我老公終於在凌晨找我做了。8:04孫碧華:你呢?8:17陳書翰:我喔就沒有一起呀8:31孫碧華:我指的是我們在夢裡的事。8:32孫碧華:你沒有吃醋生氣後悔嗎?8:33陳書翰:有呀當然有愛愛8:37孫碧華:那我要怎麼應付阿?在現實和夢裡同時應付你和老公。8:38孫碧華:同樣69嗎8:39孫碧華:69只能平躺做了。8:39孫碧華:無法用其他姿勢。8:42陳書翰:69前戲後面還有其他姿勢呢8:45孫碧華:難道你要等我們見面再跟我做嗎?8:47孫碧華:我夾在你們中間喔!8:55陳書翰:沒有呀當然是等老公做完換我呀15:01孫碧華:你不會連工作都想吃我了吧?15:17陳書翰:是呀15:23陳書翰:無時無刻想插進去本院卷第56至59頁111年6月21日(二)12:29孫碧華:你還在跟我夢裡做嗎?12:29孫碧華:還是69前戲嗎?12:30陳書翰:你怎麼知道12:39孫碧華:69前戲後面還有其他姿勢呢本院卷第59至60頁111年6月22日(三)15:20孫碧華:我總覺得是自己在倒追你,若是你對我害相思,應該是你急著找我才對,怎麼反而是我急著找你,我在對你害相思阿!15:23陳書翰:有嗎我夜夜找你耶15:26孫碧華:為什麼我感覺時有時無的啊?15:38陳書翰:你居然沒感覺到果然我太小了15:42孫碧華:你失望了嗎?15:56陳書翰:沒我只知道果然太小你不滿足16:10陳書翰:哪有我只有對你害相思本院卷第61至63頁111年6月23日(四)11:25孫碧華:我算什麼?11:30陳書翰:就是女友呀沒有像你這樣讓我夜夜都想11:31陳書翰:夢中情人(?11:33孫碧華:我還要承擔出門的風險欸。12:29陳書翰:那還是不要見面好了12:43孫碧華:不見面,你受得了嗎?筆電也解決不了,還是需要阿!12:43陳書翰:我受不了我想放進去本院卷第64至65頁111年6月27日(一)10:20孫碧華:剛睡醒發現尿急,回家尿完洗澡,才發規脖子有像喉結的東西,吞口水感覺有東西嚥著不舒服。10:22陳書翰:我還以為是我的精液呢10:23孫碧華:你又夢到我了嗎?10:47陳書翰:是呀強姦了11:19孫碧華:真的阿?11:29孫碧華:感覺如何?11:29陳書翰;我怕你痛11:31孫碧華:怎麼說?11:31陳書翰:我硬要進去呀11:32孫碧華:有成嗎?.11:42陳書翰:有11:44孫碧華:感覺如何?11:48陳書翰:這要問你喔11:51孫碧華:我沒印象。11:52陳書翰:你說舒服還要11:52孫碧華:我是問你的感覺11:52陳書翰:爽11:56孫碧華:有潤滑嗎?11:58孫碧華:有噴嗎?12:03陳書翰:不拍一張妹妹給我看嗎12:04孫碧華:我還在診所不方便。12:08陳書翰:那下午拍妹妹給我看嗎12:10孫碧華:不好拍,拍完會抽筋不舒服本院卷第70至74頁111年6月28日(二)9:04孫碧華:你昨晚沒夢到我嗎?9:16陳書翰:沒有耶9:17孫碧華:你覺得是為什麼呢?9:18陳書翰:因為你不想讓我進去9:19孫碧華:沒有,我吃藥睡得昏昏沉沉的。9:23陳書翰:難怪我進去你沒什麼反應9:27孫碧華:那就表示有阿!我都生病了,你還想怎麼樣?難怪老公都不想理我,他不想我變成死魚狀態(沒反應)。本院卷第76至78頁111年7月6日(三)9:07陳書翰:所以你那個來了11:08孫碧華:確實,剛睡醒,去尿尿,量減少了,週末還要見面嗎?11:11孫碧華:你昨晚有找我嗎?為什麼我早上5點多起來時.是全身痠痛的?11:13孫碧華:我嘴潰爛你還想吻我(蛇吻),我阻止你,問你不怕被我傳染嗎?你說:不怕。11:30陳書翰:不要11:30孫碧華:為什麼?11:31孫碧華:你不是說:不會懷孕嗎?11:32孫碧華:我本來很期待,很煩惱要怎麼見面呢!11:32孫碧華:你沒夢到我嗎?11:33孫碧華:最近我天天夢到你。11:33孫碧華:我老公從7/20後到現在都沒碰我。11:36孫碧華:你不是說:我大姨媽來不影響,你舔我其他地方,還噴呢!11:46陳書翰:你不是說你那個來不愛愛12:03孫碧華:我的意思是可以從其他地方阿!你不想我嗎?而且,我老公16天沒碰我欸。12:34孫碧華:昨晚你沒夢到我嗎。14:10陳書翰:有夢到你14:12孫碧華:那就是你把我搞的全身痠痛的啦!14:12孫碧華:不見面嗎?15:17陳書翰:被發現了15:17陳書翰:我怕我想放進去傷害到你18:15孫碧華:你有潤滑液(私密用)嗎?1:00孫碧華:你不是說:我姨媽來,你能舔到我產生潤滑,甚至插入,還要,很享受嗎?本院卷第85至88頁111年8月13日(六)16:19孫碧華:你有錢來新竹嗎?16:20孫碧華:我現在沒有大姨媽。16:25孫碧華:我已經感覺到你摸妹妹了,我忍住不讓她噴。16:26孫碧華:你沒感覺嗎?16:27陳書翰:有一手濕濕的16:32陳書翰:怎麼放進去16:32陳書翰:那你來桃園!?16:33陳書翰:我去接你16:34孫碧華:我沒錢去16:35陳書翰:可是你老公在家我也不能去你家呀16:35孫碧華:在外面見面。(家以外)16:35陳書翰︰然後呢16:36孫碧華:看你有多少錢來決定?16:37陳書翰:好喔16:38陳書翰:我看妹妹怎樣濕濕16:38孫碧華:看你想在哪?16:39陳書翰:旅館(?17:34孫碧華:遊戲進不去了17:36陳書翰:沒事我的肉棒可以進去17:37孫碧華:從禮拜五到現在。17:37陳書翰:都沒有拔出來嗎17:38孫碧華:又進又出又舔的。17:39陳書翰:我看濕濕的妹妹17:43孫碧華:你又跟我唇槍舌戰了。17:44孫碧華:我喘不過氣來了。17:47孫碧華:我感覺你進來了,(藍色的)17:51孫碧華:藍色的蚊帳(四四方方的)17:52孫碧華:畢眼(按:原文如此,應為「閉眼」之誤)想像一下。18:22孫碧華:我到現在妹妹附近的大腿(雙腳)還在麻。18:59陳書翰:我射了19:00孫碧華:我忍住了。19:00陳書翰:忍住甚麼19:00孫碧華:你的精液19:01孫碧華:不讓他流出。19:01陳書翰:那你今晚出來吧19:02孫碧華:我沒錢,怎麼去?19:02陳書翰:一塊錢都沒有嗎19:03孫碧華:40塊19:03陳書翰:有沒有帳戶19:03孫碧華:你要借我嗎19:03陳書翰:摁壓19:04孫碧華:我兒子的帳戶可以嗎?19:04陳書翰:那你要來中壢車站喔19:18孫碧華:去找你的理由是什麼?19:23陳書翰:我想找你愛愛19:23孫碧華:依照你每天纏我的程度,根本就回不來。19:25孫碧華:因為你不想上班,也不想吃東西,整天纏我做。19:26孫碧華:像個橡皮堂,甩不掉,很煩。19:27孫碧華:我餓到受不了了,才給吃的,吃完繼續做。19:30孫碧華:你的感覺呢?19:30陳書翰:好爽19:48孫碧華:你已經知道我住哪了,就用想像做,就好了,不夠嗎?19:48陳書翰:好吧19:49孫碧華:我煮吃的,也纏我,吃飽了,也纏我,整天做,夠了吧!19:50陳書翰:好的19:50陳書翰:夠了19:51孫碧華:不然,你借我錢,白天的時間,我坐車去找你好嗎?19:51陳書翰:不用啦19:51陳書翰:你都這樣說了19:52陳書翰:我怎麼再敢找你愛愛19:52孫碧華:晚上不方便找理由。19:52陳書翰:早上你要幾點出門19:52陳書翰︰幾點回去19:56孫碧華:8點多出門(中壢哪裡?),12點回去。19:57孫碧華:還能更早嗎?19:57陳書翰:中壢車站19:57陳書翰:這就要看你嘍19:57孫碧華:你幾點起床?19:57陳書翰:看你要幾點過來19:57陳書翰:我可以條鬧鐘19:58孫碧華:流出來了。19:58陳書翰:我看20:02孫碧華:需要我把我兒子的帳號傳給你嗎?20:32孫碧華:你剛剛又纏著我舔妹妹了,我邊煮你邊舔,叫你停,你一直跟著我,停不下來。20:40陳書翰:那你還要來嗎20:41孫碧華:只能明天早上。20:41陳書翰:好喔20:43孫碧華:需要傳照片(帳號)給你嗎?20:43陳書翰:不然你有錢嗎20:43孫碧華:那女友怎麼辦?20:44孫碧華:[照片]20:45陳書翰:明天早上不再20:46陳書翰:要轉多少20:48孫碧華:我找一下兒子的提款卡。20:50陳書翰:要轉多少20:55孫碧華:500會太多嗎?20:56陳書翰:不會壓20:56陳書翰:現在轉嗎21:19孫碧華:不用還嗎?21:20陳書翰:是壓21:20孫碧華:[照片]21:21孫碧華:這是我的,21:21陳書翰:好21:21孫碧華:郵局帳號21:22陳書翰:現在轉?21:22孫碧華:方便嗎?21:22陳書翰:可以壓21:22陳書翰:但是你可以領出來嗎21:22孫碧華:[貼圖]21:22孫碧華:[貼圖]21:23陳書翰:明天要幾點21:23孫碧華:我查完再跟你說。21:25陳書翰:[照片]21:25陳書翰:轉好了21:51孫碧華:[貼圖]22:00陳書翰:茶好了?22:41孫碧華:[照片]22:42孫碧華:你希望我幾點到呢?22:43孫碧華:我先去出門去提款囉!22:47陳書翰:這麼早22:47陳書翰:你要跟我愛愛幾次22:58孫碧華:不知道23:45陳書翰:明天你要搭幾點的23:45孫碧華:你是不是一直想我?23:45陳書翰:是壓23:45孫碧華:害我一直打噴嚏。23:47陳書翰:哈哈23:47孫碧華:沒良心22:48陳書翰:你沒想我嗎22:49孫碧華:當然有想。22:49陳書翰:我也一直在打噴嚏壓22:49孫碧華:打完就流鼻水。23:49陳書翰:我下面都濕了23:58孫碧華:[照片]22:59孫碧華:手機傳給你了22:59孫碧華:把你的號碼傳給我。本院卷第105至115頁111年8月14日(日)00:08陳書翰:好喔00:08陳書翰:000000000000:08陳書翰:你自己想要早一點見面早一點愛愛還是怎樣呢00:13孫碧華:假日我訂7點00:13孫碧華:覺得太晚了。00:15陳書翰:7點太晚喔00:15陳書翰:那就五點吧00:15陳書翰:可以早點一點吃我的棒棒00:15孫碧華:你叫我起床。00:15陳書翰:5點?00:16孫碧華:不用00:16陳書翰:要幾點00:19孫碧華:5:30?00:19陳書翰:5.30叫你起床?05:19孫碧華:[貼圖]05:22孫碧華:我搭5:55分的自強號,6:31分到中壢喔!06:27陳書翰:我在前站喔19:05孫碧華:你今天做了愛做的事,有什麼感覺呢?本院卷第115至1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