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聲減字第2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聲減字第2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減字第26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98年度聲減字第24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各減刑為如附表編號1、2所載,並與附表編號3至8所列之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本件受刑人甲○○因於如附表所示時間犯竊盜等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
二、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與附表所列其餘不予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3項、第9條、第11條、第12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司法院釋字第622號解釋,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2月24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陳如玲法官邱顯祥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許美惠中華民國98年12月24日附表: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竊盜│行使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03.21│96.03.25│├────────┼────────────┼────────────┤│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年度案號│號│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1753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實├──────┼────────────┼────────────┤│審│判決日期│98.06.11│98.09.02│├─┼──────┼────────────┼────────────┤│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訴字第1753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7.06│98.09.25│├─┴──────┼────────────┼────────────┤│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合於96年罪犯減刑│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條例│││├────────┼────────────┼────────────┤│減刑後徒刑、或罰│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2月││金額│││├────────┼────────────┼────────────┤│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4053號│14052號│└────────┴────────────┴────────────┘┌────────┬────────────┬────────────┐│編號│3│4│├────────┼────────────┼────────────┤│罪名│行使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08.20│96.09.05│├────────┼────────────┼────────────┤│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年度案號│號│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實├──────┼────────────┼────────────┤│審│判決日期│98.09.02│98.09.02│├─┼──────┼────────────┼────────────┤│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9.25│98.09.25│├─┴──────┼────────────┼────────────┤│所犯法條│││├────────┼────────────┼────────────┤│合於96年罪犯減刑│不得減刑│不得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或罰││││金額│││├────────┼────────────┼────────────┤│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4052號│14052號│└────────┴────────────┴────────────┘┌────────┬────────────┬────────────┐│編號│5│6│├────────┼────────────┼────────────┤│罪名│行使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09.06│96.09.0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年度案號│號│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實├──────┼────────────┼────────────┤│審│判決日期│98.09.02│98.09.02│├─┼──────┼────────────┼────────────┤│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9.25│98.09.25│├─┴──────┼────────────┼────────────┤│所犯法條│││├────────┼────────────┼────────────┤│合於96年罪犯減刑│不得減刑│不得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或罰││││金額│││├────────┼────────────┼────────────┤│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4052號│14052號│└────────┴────────────┴────────────┘┌────────┬────────────┬────────────┐│編號│7│8│├────────┼────────────┼────────────┤│罪名│行使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10.03│97.10.11│├────────┼────────────┼────────────┤│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3184││年度案號│號│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實├──────┼────────────┼────────────┤│審│判決日期│98.09.02│98.09.02│├─┼──────┼────────────┼────────────┤│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98年度上訴字第156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9.25│98.09.25│├─┴──────┼────────────┼────────────┤│所犯法條│││├────────┼────────────┼────────────┤│合於96年罪犯減刑│不得減刑│不得減刑││條例│││├────────┼────────────┼────────────┤│減刑後徒刑、或罰││││金額│││├────────┼────────────┼────────────┤│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4052號│14052號(100年7月6日執││││畢,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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