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6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699號聲請人乙○○
樓相對人甲○○上列聲請人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本票正本一紙(票據號碼:TH0000000)。中華民國96年3月27日
簡易庭法官翁世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何祖屏中華民國96年3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6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699號聲請人乙○○
樓相對人甲○○上列聲請人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本票正本一紙(票據號碼:TH0000000)。中華民國96年3月27日
簡易庭法官翁世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何祖屏中華民國9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