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附民字第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附民字第九六號
原告甲○○○○貿易有限公司設台中縣太平市○○路○○○號一樓法定代理人 彭興標 被告乙○○右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附民字第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附民字第九六號
原告甲○○○○貿易有限公司設台中縣太平市○○路○○○號一樓法定代理人 彭興標 被告乙○○右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