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115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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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1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154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育銘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0月5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蘇品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0月5日
書記官林子惠

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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