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6337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簡字第633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6年度簡字第6337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速偵字第191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以出租方式供人觀覽猥褻之文字,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猥褻小說共拾玖本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甲○○係位於臺北縣中和市○○路○○○號景文書局之負責人,基於以出租方法供人觀賞猥褻小說之犯意,於民國95年間某日,購入如附表所示,內容有描繪男女生殖器官、男女性交情節,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觀者羞恥厭惡之感,有傷風俗並侵害性道德之猥褻小說共19本後,將之公然陳列於上開書店內之書架上,並以每本新臺幣15元之價格,出租予不特定顧客。嗣於96年8月19日下午4時55分許,在上址為警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猥褻小說共19本。案經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報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證據:
㈠、被告甲○○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㈡、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份。
㈢、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猥褻小說共19冊及前開小說內容節錄19紙。
㈣、現場照片4幀。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35條第1項之以出租方式供人觀覽猥褻之文字罪。聲請簡易判決意旨誤載被告係涉犯刑法第
235條第1項之「販賣」猥褻文字罪,尚有未洽,應予更正。被告公然陳列猥褻小說之低度行為,為其後出租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集合犯係一種構成要件類型,亦即立法者針對特定刑罰規範之構成要件,已預設其本身係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具備反覆、延續之行為特徵,將之總括或擬制成一個構成要件之「集合犯」行為;此種犯罪,以反覆實行為典型、常態之行為方式,具侵害法益之同一性,因刑法評價上為構成要件之行為單數,因而僅包括的成立一罪(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494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而刑法第235條第1項規定之散布、販賣或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文字罪,既係以散布行為其基本構成要件行為,於其構成要件類型上,本質上已具備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被告自95年間至96年8月19日被警查獲時止,持續出租扣案猥褻小說,為此類犯罪之典型或常態,應僅成立一集合犯,而包括的論以一罪。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手段、出租猥褻小說之數量、對於社會善良風俗所生危害程度,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猥褻小說共19本,均應依刑法第235條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刑法第235條第1項、第3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但書,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6年11月28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吳佳穎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香君中華民國96年11月2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表:
┌──┬─────────────────┬──────┐│編號│猥褻小說名稱│數量│├──┼─────────────────┼──────┤│1│桃色情人│1本│├──┼─────────────────┼──────┤│2│ 大膽休夫 │1本│├──┼─────────────────┼──────┤│3│多金花魁│1本│├──┼─────────────────┼──────┤│4│逗弄 水芙蓉 │1本│├──┼─────────────────┼──────┤│5│貪色男人│1本│├──┼─────────────────┼──────┤│6│體育室情人│1本│├──┼─────────────────┼──────┤│7│保健室情人│1本│├──┼─────────────────┼──────┤│8│頂級專情猛男│1本│├──┼─────────────────┼──────┤│9│小婢撩情│1本│├──┼─────────────────┼──────┤│10│禁果情人│1本│├──┼─────────────────┼──────┤│11│狂戀粉山櫻│1本│├──┼─────────────────┼──────┤│12│吻了你就是我的│1本│├──┼─────────────────┼──────┤│13│獵甜心│1本│├──┼─────────────────┼──────┤│14│親愛的請娶我│1本│├──┼─────────────────┼──────┤│15│甜蜜小櫻桃│1本│├──┼─────────────────┼──────┤│16│調戲 山野 丫頭│1本│├──┼─────────────────┼──────┤│17│戲愛人│1本│├──┼─────────────────┼──────┤│18│禁忌情人│1本│├──┼─────────────────┼──────┤│19│風流相公我愛你│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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