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7027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96年度促字第17027號債權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法定代理人丁○○代理人丙○○債務人甲○○債務人乙○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台幣玖萬肆仟叁佰玖拾柒元,暨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甲○○前就讀景文技術學院時,邀同債務人乙○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借據新台幣20,230元壹筆及額度借據新台幣290,000元。(二)另依借據之約定,新台幣20,230元借據之利率,按本行基本放款利率加0.5%浮動計算,借款如依約定視同到期,其利率改按本行基本放款利率加0.5%固定計算;額度借據新台幣290,000元之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1.4%計算,借款如依約定視同到期,其利率改按本行基本放款利率加0.5%固定計算。(三)其中額度借據約定聲請人憑債務人出具之「撥款通知書」撥款;債務人於本教育階段內各學期共申借五筆貸款金額分別為20,230元、21,420元、20,230元、17,850元及17,850元,並約定應於借款人該階段學業完成或退伍後滿一年之日起開始分六十期(每訂借一學期貸款分十二期),每滿一個月為一期平均攤還本金或本息,倘借款人不依期償還本金或本息時,除應自遲延日起按約定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另按遲延還本付息部份,本金自到期日起,利息自付息日起,照應還款額,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者,按借款利率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四)詎債務人甲○○自95年1月1日及95年3月1日起,並未依約履行債務,迄今尚欠本金94,397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還,雖經聲請人一再催討仍置之不理,另債務人乙○既為連帶保證人對本債務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96年7月5日
民事庭法官陳正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7月5日
書記官范鳳月書記官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利息:
┌──┬───┬──────┬──────┬─────────────┐│序號│本金│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1│新台幣│自民國094120│至清償日止│7.02%│││20230│1起│││││元││││├──┼───┼──────┼──────┼─────────────┤│2│新台幣│自民國094120│至清償日止│7.02%│││21420│1起│││││元││││├──┼───┼──────┼──────┼─────────────┤│3│新台幣│自民國094120│至清償日止│7.02%│││20230│1起│││││元││││├──┼───┼──────┼──────┼─────────────┤│4│新台幣│自民國095020│至清償日止│7.038%│││14667│1起│││││元││││├──┼───┼──────┼──────┼─────────────┤│5│新台幣│自民國095020│至清償日止│7.038%│││17850│1起│││││元││││└──┴───┴──────┴──────┴─────────────┘違約金:
┌──┬───┬──────┬──────┬─────────────┐│序號│本金│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1│新台幣│自民國095010│至民國095070│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計算│││20230│2起│1止│。│││元├──────┼──────┼─────────────┤│││自民國095070│至清償日止│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2起│││├──┼───┼──────┼──────┼─────────────┤│2│新台幣│自民國095010│至民國095070│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計算│││21420│2起│1止│。│││元├──────┼──────┼─────────────┤│││自民國095070│至清償日止│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2起││算。│├──┼───┼──────┼──────┼─────────────┤│3│新台幣│自民國095010│至民國095070│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計算│││20230│2起│1止│。│││元├──────┼──────┼─────────────┤│││自民國095070│至清償日止│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2起││算。│├──┼───┼──────┼──────┼─────────────┤│4│新台幣│自民國095030│至民國095090│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計算│││14667│2起│1止│。│││元├──────┼──────┼─────────────┤│││自民國095090│至清償日止│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2起││算。│├──┼───┼──────┼──────┼─────────────┤│5│新台幣│自民國095030│至民國095090│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計算│││17850│2起│1止│。│││元├──────┼──────┼─────────────┤│││自民國095090│至清償日止│年息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2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