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26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2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262號原告高雄市政府法定代理人 陳其邁 訴訟代理人 吳榮昌 律師複代理人 王聖凱 律師被告 何美玉 居高雄市○○區○○路0000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11年6月24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高瑞聰
法官鄭珮玟法官林家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書記官陳郁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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