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1年訴字第127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16日
裁判案由:償還公費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1年度訴字第127號原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代表人 徐衍璞 訴訟代理人 黃見志 律師被告 陳心琳 (原名 陳姿蓉 )
陳泰郎 上列當事人間償還公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彥君
法官廖建彥法官黃奕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
書記官凃明鵑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1年訴字第127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16日
裁判案由:償還公費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1年度訴字第127號原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代表人 徐衍璞 訴訟代理人 黃見志 律師被告 陳心琳 (原名 陳姿蓉 )
陳泰郎 上列當事人間償還公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彥君
法官廖建彥法官黃奕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
書記官凃明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