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訴字第3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上訴字第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22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上訴字第35號上訴人即被告 劉忠育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風化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892號,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2月2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陳筱珮
法官陳德民法官邱滋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蘇小雅中華民國10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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