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544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154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1544號聲請人 董淑瑩董永安 之.聲請人 楊能羨 即董永安之.聲請人 董珮甄 即董永安之.聲請人 董淑萍 即董永安之.聲請人 董玉燕 即董永安之.兼上列四人共同代理人 董家麒 即董永安之.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36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4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賴秀蘭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書記官李佩芳┌───────────────────────────────┐│附表:100年度除字第154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2│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3│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4│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5│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6│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7│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8│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9│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10│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500│├──┼────────────┼────────┼───┼──┤│011│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140│├──┼────────────┼────────┼───┼──┤│012│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147│├──┼────────────┼────────┼───┼──┤│013│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149│├──┼────────────┼────────┼───┼──┤│014│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97│├──┼────────────┼────────┼───┼──┤│015│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412│├──┼────────────┼────────┼───┼──┤│016│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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