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57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25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訴字第257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明侃
鄭勝渠上一人選任辯護人蔡榮德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2432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林明侃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附表五所示之偽造署押共貳拾壹枚均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參拾柒萬零捌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伍萬玖仟參佰參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鄭勝渠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所示之偽造署押共貳拾壹枚均沒收。
事實
一、林明侃係址設桃園市○○區○○路○○○號祐承企業有限公司(下稱佑承公司)之業務人員,負責接受訂單、製作出貨單申請出貨、收取貨款等事宜,為從事業務之人;鄭勝渠則係址設桃園市○○區○○○路○○號世豐水電材料行之負責人。
庚森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庚森公司)、沅麒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沅麒公司)、昱晟電業有限公司(下稱昱晟公司)均為佑承公司之客戶,因長期向佑承公司訂貨,佑承公司採取先向客戶出貨,每月結算款項後經客戶確認,再以請款單請款之方式,與該等公司交易。
二、林明侃因投資失利,急需資金供己調度,明知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並無於如附表一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6、8至16「出貨日期」欄所示時間,向佑承公司訂購如附表一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6、8至16「品名規格」欄及「數量」欄所示貨品(附表一編號14、15、25及附表三編號1、2、7部分,為庚森公司、昱晟公司實際向佑承公司訂購,而有付款或辦理退貨之貨品,僅因計算犯罪所得方便而列於附表,與本案犯罪事實無涉),竟與鄭勝渠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於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事項並持以行使、偽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等犯意聯絡,由林明侃接續親自或指示不知情之佑承公司員工,透過佑承公司之電腦系統,將上開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向佑承公司訂購貨品之不實內容,登載於其業務上所製作之出貨單,並持以向佑承公司行使,致佑承公司陷於錯誤,各於如附表一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
3至6、8至16「出貨日期」欄所示時間,將如附表一編號
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6、8至16「品名規格」欄及「數量」欄所示貨品交付予林明侃,林明侃再指示不知情之佑承公司司機,將該等貨品送往世豐水電材料行,並以約原售價9成之價格出售予鄭勝渠,鄭勝渠則親自或透過不知情之員工簽收上開貨品,並交付貨款予林明侃。而其等為掩飾犯行,明知自身並非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員工,又冒用該等公司員工之名義,由林明侃於如附表一編號24、附表二編號15、附表三編號4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偽簽如附表五編號1至3所示之署押共3枚,及由鄭勝渠於如附表二編號
1至14、編號16至19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偽簽如附表五編號4所示之署押共18枚,以表示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各已收受該等貨品之意,並由林明侃向佑承公司行使之,足生損害於各被冒名者及佑承公司對於出貨管理之正確性。
三、林明侃另因世豐水電材料行於如附表四編號3至17「出貨時間」欄所示時間,向佑承公司訂購如附表四編號3至17「品名規格」欄及「數量」欄所示貨品,而自世豐水電材料行收取如附表四編號3至17「金額」欄所示之貨款(附表四編號
1、2部分,世豐水電材料行已支付貨款予佑承公司,僅因計算犯罪所得方便而列於附表,與本案犯罪事實無涉;另世豐水電材料行就附表四編號10至13所示出貨內容,曾預付貨款新臺幣【下同】25萬元予佑承公司,故此部分應自其交付予林明侃之貨款內扣除),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將其所收受共計1,059,337元之貨款侵占入己。
理由
一、事實認定
(一)被告鄭勝渠所涉犯行被告鄭勝渠於偵訊中雖就偽造文書部分坦認犯罪、就詐欺取財部分矢口否認犯行,然於本院審理中則主張無罪,辯稱:我有做這些行為,但我沒有犯罪意圖,我在出貨單上簽署的「万金」是林明侃跟我說要簽這個名字,因為我是幫沅麒公司消化額度,假如我用現金跟他們購買,可以用優惠價格給我,林明侃說這樣他們小姐比較好對帳等語;其辯護人則以:就被告鄭勝渠之認知,林明侃在佑承公司工作十幾年,與佑承公司老闆的兒子也是國中同學,一向都是由林明侃出面,所以當時林明侃代表佑承公司來談,如果用沅麒公司剩下的配額,可以減少售價一成,被告鄭勝渠就相信林明侃的話跟他交易1、2年之久,而佑承公司送出來的貨都是經過內部審核,透過佑承公司車子、司機將送給沅麒公司的貨送到被告鄭勝渠的公司來,被告鄭勝渠也付了款,發票長期沒有收,也是因為認知到是利用沅麒公司額度,佑承公司每個月對帳也都沒有意見,被告鄭勝渠自始相信交易均完全正常,因此佑承公司就算不知情,卷內亦無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鄭勝渠具有主觀上之犯意,而詐欺部分亦已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另被告鄭勝渠所簽署之送貨單記載均為真實,也是由佑承公司製作,唯一僅有「万金」是林明侃叫被告鄭勝渠簽的,縱使構成犯罪,也僅是偽造署押而非偽造私文書,且如果確實沒有「万金」這個人,是否符合偽造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要件仍有疑問等語,為被告鄭勝渠辯護。經查:
1.不爭執部分⑴被告鄭勝渠為世豐水電材料行之負責人,且曾於如附表一
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
6、8至16「出貨日期」欄所示時間向佑承公司業務人員即同案被告林明侃購買如附表一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6、8至16「品名規格」欄及「數量」欄所示貨品,嗣交付貨款予林明侃並簽收該等貨品,且在如附表二編號1至14、編號16至19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偽簽如附表五編號4所示之署押共18枚,林明侃則在如附表一編號24、附表二編號15、附表三編號4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偽簽如附表五編號1至3所示之署押共3枚等情,業據被告鄭勝渠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均自承,並據證人即同案被告林明侃、證人即告訴代理人 許哲榕 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證人即世豐水電材料行員工 游鋌瑋 於偵訊中均證述明確(見他字卷第43頁至第48頁、第85頁至第93頁、第123頁、第128頁至第130頁、本院訴字卷二第18頁至第32頁),且有佑承公司請款對帳單、出貨單、被告林明侃出具之陳述書、確認書、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公務電話紀錄單等證據在卷可稽(見他字卷第16頁至第27頁、第31頁至第34頁、第61頁至第63頁、第65頁、第67頁至第75頁、第79頁至第81頁、第134頁,請款對帳單及出貨單部分頁數詳見附表一、二、三「更正起訴書及證據出處」欄),先予認定。
⑵林明侃於佑承公司擔任業務人員,為從事接受訂單、製作
出貨單申請出貨、收取貨款等業務之人,並曾親自或指示不知情之佑承公司員工,透過佑承公司之電腦系統,將上開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向佑承公司訂購貨品之不實內容,登載於其業務上所製作之出貨單,並持以向佑承公司行使,再親自或指示不知情之佑承公司司機送貨至世豐水電材料行;而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均為佑承公司之客戶,因長期向佑承公司訂貨,佑承公司採取先向客戶出貨,每月結算款項後經客戶確認,再以請款單請款之方式(下稱月結方式),與該等公司交易等節,則據證人林明侃、許哲榕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均證述甚詳,亦得以認定。
2.詐欺取財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部分⑴據被告鄭勝渠於偵訊中供稱:一開始下貨時林明侃收現,
他會跟司機一起送貨來,我會給林明侃現金,沒有簽收任何單據,後來林明侃跟我說要用月結方式,如沅麒公司與佑承公司簽約一個月有300萬額度,但沅麒公司額度消化不完,剩下的額度可以撥給我,讓我用比較便宜的價格購買電線;一開始下貨收現我沒有簽出貨單,後來林明侃說月結要簽出貨單,因為出貨單是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的名義,我只是使用這些公司的額度,所以林明侃叫我要在出貨單上簽什麼名字,我就依他的指示簽名,林明侃說這樣他們小姐對帳比較方便等語(見他字卷第48頁至第49頁),輔以卷附各記載客戶名稱為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之出貨單等資料,可知被告鄭勝渠明知其原先向佑承公司購買貨品,無法以月結方式結帳,亦僅能以原價購買,係因利用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等名義,才能享有以月結方式結帳或較便宜價格之優惠。而其為圖上開利益,仍依林明侃之提議以此方式向佑承公司進貨,其當已知悉各出貨單上客戶名稱之記載不實而予以簽收,甚至簽署與其並無關聯之「万金」署押,表示偽以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等名義向佑承公司購買貨品,其所為自係與林明侃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於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事項並持以行使等犯意聯絡,以上述內容登載不實之各出貨單對佑承公司施用詐術,以取得如附表一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6、8至16所示貨品甚明。
⑵被告鄭勝渠及其辯護人雖以上詞置辯,認其並無主觀上犯
意或犯罪意圖,且被告鄭勝渠另於偵訊中辯稱:我有先詢問林明侃,林明侃說他會跟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負責人溝通等語(見他字卷第49頁)。然佑承公司之所以與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以月結方式交易,係考量該等公司為長期與佑承公司配合之客戶,且付款情形穩定,故提供一定之「信用額度」方便該等公司進貨,此有證人許哲榕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之證述為憑(見他字卷第46頁、本院訴字卷二第18頁反面至第19頁)。而本案偽以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等名義分別向佑承公司進貨之金額共計600餘萬,所涉利益甚鉅,若被告鄭勝渠欲以月結方式與佑承公司交易,自應以所經營之世豐水電材料行名義與佑承公司洽商,方為正途。被告鄭勝渠捨此不為,僅依佑承公司業務人員林明侃之提議,即「借用」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之信用額度,並以內容顯有不實之出貨單簽收,實難認其就林明侃係以該等出貨單對佑承公司施用詐術乙節毫無所悉。再者,被告鄭勝渠又於偵訊中供稱:(問:林明侃究竟有無得到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同意將額度給你使用?)我不知道,但我詢問林明侃,林明侃說他會去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等語(見他字卷第50頁),足見被告鄭勝渠除未以世豐水電材料行名義與佑承公司協商,亦未親自向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確認,亦即就上開借用信用額度之情事,被告鄭勝渠全然僅憑非屬佑承公司管理階層之林明侃所述,即以月結方式透過林明侃與佑承公司交易,縱林明侃於佑承公司工作許久,且為負責人兒子許哲榕之國中同學,仍認被告鄭勝渠所辯其自始相信該等交易均完全正常一詞與常情不符,難以憑採。
⑶辯護人另辯以:佑承公司長期對所有出貨單採月結方式對
帳,該等出貨單經許哲榕審核,開出發票係由沅麒等公司收受,雙方數年來均無意見,可認佑承公司自始知悉部分貨品係出貨予被告鄭勝渠等語。然就此證人許哲榕於本院審理中證稱:(辯護人問:出貨單上面有簽收、經辦、倉管、司機,你們公司出貨的流程大概是怎樣?誰決定要不要出貨?)原則上若是長期配合的客戶,打電話進公司、打給業務或傳真到我們公司,我們就會出貨,經辦是當時接到單據後,在出貨前把單據印出來的人,司機就是當趟送貨的司機,倉管是點貨的人,確認東西運送出去跟單據沒有錯誤;(辯護人問:實際上這些貨你們司機是送到被告林明侃的公司,這件事情你知道嗎?)不知道等語(見本院訴字卷二第20頁),可見佑承公司於接獲來自長期配合客戶之訂單時,未就訂單真實性審核即予以出貨,故證人許哲榕稱就上開貨物係送至被告鄭勝渠經營之世豐水電材料行乙節不知情,應為可信。而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既為與佑承公司長期配合之客戶,基於其等長期合作之信任,佑承公司於出貨時未確認訂單之真實性,亦合於常理,否則若逐筆訂單均須向該等公司詳加確認是否下訂,除不合交易成本外,亦可能對雙方合作之關係產生不良影響。是以,辯護人以出貨單係經許哲榕審核為由,認佑承公司知悉部分貨品係出貨予被告鄭勝渠之主張,實屬無據。此外,佑承公司長年以來均對此交易方式未表意見,僅能說明被告鄭勝渠此等偽以其他公司名義向佑承公司進貨之行為,先前未被佑承公司查悉,或因未予留存如請款對帳單、出貨單等客觀事證,始未於本案追究,自不得以此理由認為被告鄭勝渠並無詐欺取財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
⑷辯護人又辯稱:簽署持續性供應合約以取得優惠價格,並
無不合於市場交易之常態,若被告鄭勝渠係為享有優惠價格,可向其他太平洋電纜公司之代理商進貨,實無必要與林明侃共謀而甘冒犯罪風險,故被告鄭勝渠非但無與林明侃共同犯罪之動機,反而因已支付150萬元之貨款未到貨而受害等語,並提出其與錦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一電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櫻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亞昌水塔股份有限公司等簽立之合約書為證(見他字卷第103頁至第120頁)。然被告鄭勝渠為享有以月結方式結帳或較便宜價格之優惠,偽以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等名義向佑承公司進貨一情,業已認定如上,則其不向其他代理商進貨之原因,實與本案犯罪之構成要件無涉。且依其所提出之上述與其他代理商簽立之合約書所示,被告鄭勝渠均係以世豐水電材料行之名義為之,更可證明其偽以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之名義向佑承公司進貨,與一般交易情形有異。是辯護人此部分所述,亦非可採。至辯護人以書狀說明被告鄭勝渠與證人許哲榕之父母過去業務往來之糾紛,亦與本案無關,併此指明。
3.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⑴刑法處罰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意旨,重在保護文書公共之
信用,非僅保護制作名義人之利益,故所偽造之文書如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其罪即應成立,縱該偽造文書所載名義製作人實無其人,社會上一般人仍有誤信其為真正文書之危險,亦難阻卻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1505號判例、102年度台上字第525號判決意旨參照)。
又刑法所稱之文書,係指記載思想表示之有體物,其思想之內容明示或可得而知作成名義人,並且能在法律交往與經濟交易中充當證明法律關係或事實之用者而言。
⑵被告鄭勝渠既已自承其依林明侃之指示,於如附表二編號
1至14、編號16至19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偽簽如附表五編號4所示之署押共18枚,而致佑承公司誤認為該等貨物係由沅麒公司所簽收,自可認為已生損害於佑承公司對於出貨管理之正確性。而該等出貨單須由收受貨物之人於客戶簽收欄位簽名,即係用以表示簽名之人確已收受出貨單上所列貨物,若交易雙方未來就是否交付貨物有所爭執,甚至進行訴訟,該出貨單即可作為證明之用,而屬刑法所稱之文書無疑。是以,被告鄭勝渠明知其並非名為「万金」之人,仍於上開出貨單簽收欄位簽署「万金」之文字並交由林明侃或佑承公司之司機收回,以表彰名為「万金」之人已收受貨物,其所為自該當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主、客觀構成要件。辯護人以上述理由認被告鄭勝渠無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所為僅屬偽造署押而非偽造私文書,且未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主張,顯有誤會。
⑶而依證人林明侃於偵訊中證稱:(問:你簽署這些出貨單
時,鄭勝渠是否在場?)如果是在倉庫他就會在場,在公司的話不一定;(問:鄭勝渠是否知悉你在出貨單上簽他人姓名?)我簽名時,鄭勝渠沒有看到,他只要貨有到就好;(問:為何出貨單有的是你簽的,有的是游鋌瑋或鄭勝渠簽的?)我送貨的就是我簽的,如果是司機送貨就是鄭勝渠、游鋌瑋簽的等語(見他字卷第86頁至第87頁),可知若係由林明侃親自擔任司機送貨,則因其已於出貨單上偽簽他人署押,無須再由被告鄭勝渠簽收。被告鄭勝渠與林明侃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於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事項並持以行使等犯意聯絡,以上述內容登載不實之各出貨單對佑承公司施用詐術致使佑承公司出貨等情,業已認定如前,參以卷附如附表一編號24、附表二編號15、附表三編號4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司機欄位均記載「侃」之文字,應係指此部分貨物均係由林明侃擔任司機送貨等節,則若被告鄭勝渠已收受貨物卻未於出貨單上簽收,縱其未親見林明侃偽簽他人之署押,衡情被告鄭勝渠亦應知悉係該等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之署押係由負責送貨之林明侃所偽簽。從而,被告鄭勝渠就林明侃於如附表一編號24、附表二編號15、附表三編號4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偽簽如附表五編號1至3所示之署押共3枚並持以行使等行為,亦具有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聯絡無疑。
(二)被告林明侃所涉犯行被告林明侃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就其詐欺取財、於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事項並持以行使、偽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業務侵占等犯行均坦承不諱,並據證人即同案被告鄭勝渠於偵訊中、證人即告訴代理人許哲榕於偵訊及本院審理中證述明確(見他字卷第43頁至第51頁、第86頁至第93頁、第128頁至第130頁、本院訴字卷二第18頁至第27頁),且有佑承公司請款對帳單、出貨單、被告林明侃出具之陳述書、確認書、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公務電話紀錄單等附卷可考(見他字卷第16頁至第34頁、第61頁至第81頁、第
134頁,請款對帳單及出貨單部分頁數詳見附表一、二、
三、四「更正起訴書及證據出處」欄),足認被告林明侃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行已可認定。
(三)綜上所述,被告2人犯行均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林明侃、鄭勝渠就事實欄二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
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同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及同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被告林明侃就事實欄三所為,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被告2人於上開出貨單上偽簽如附表五所示之署押共21枚,各為偽造私文書之階段行為,而其等偽造私文書、於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事項等低度行為,皆為持以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二)檢察官已就被告犯罪事實之一部分提起公訴,則與此起訴事實有裁判上一罪或實質上一罪關係部分之事實,依公訴不可分之原則,受理法院就此有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關係之事實,自屬有權審判,縱該檢察官就此具有不可分性之整個犯罪事實強分為二,就部分事實起訴,而將其他部分另行予以不起訴處分,其處分應認為無效(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3627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鄭勝渠所涉詐欺取財部分,前雖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然此與已起訴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有如後述之裁判上一罪關係,且本院於審理中已當庭諭知被告鄭勝渠亦涉犯該罪名,並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足以保障其防禦權,則依上開說明,本院自得就被告鄭勝渠詐欺取財之犯行一併審究,檢察官前開不起訴處分即屬無效,於此說明。
(三)被告林明侃、鄭勝渠就上開詐欺取財、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犯行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依刑法第28條之規定,論以共同正犯。而雖被告鄭勝渠並非從事製作佑承公司出貨單業務之人,然其與被告林明侃共同實行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犯行,依刑法第31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仍應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2人先利用不知情之佑承公司員工、司機,製作內容不實之出貨單、送貨至世豐水電材料行,再利用不知情之世豐水電材料行員工(含證人游鋌瑋)予以簽收,均為間接正犯。
(四)被告林明侃、鄭勝渠於如附表一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6、8至16「出貨日期」欄所示時間,先後偽以庚森公司、沅麒公司、昱晟公司等名義向佑承公司進貨,此等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之行為,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實施,目的均係致使佑承公司交付財物,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主觀上亦係出於單一犯意,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為當,各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又其等皆以接續之一行為,同時觸犯詐欺取財、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均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
(五)被告林明侃所為行使偽造私文書及業務侵占等犯行,犯意各別且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六)本院審酌被告林明侃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財物,於其業務上製作之出貨單登載不實事項,且在客戶簽收欄位偽簽他人署押後持以向佑承公司行使,並將所收受之貨款侵占入己,而被告鄭勝渠為圖享有以月結方式結帳或較便宜價格之優惠,明知上開出貨單內容不實,仍予以簽收,甚依被告林明侃指示偽簽「万金」之署押,足生損害於各被冒名者及佑承公司對出貨管理之正確性,均應予非難,並考量被告林明侃犯後就其犯行均坦承不諱,被告鄭勝渠雖於偵查中就偽造文書部分坦認犯罪,然於本院審理中則全盤否認犯行等犯後態度,及被告2人就事實欄二所載犯行之行為分擔、所分別獲取之利益(被告鄭勝渠仍有支付相當之價金予被告林明侃,故認該等犯罪所得之利益係歸屬於被告林明侃,且不法利得總額甚鉅)等情,兼衡被告林明侃五專畢業之教育程度、被告鄭勝渠大學畢業之教育程度,及其等為本案犯行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被告林明侃部分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應執行之刑,及就被告鄭勝渠部分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一)被告2人行為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已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並於105年7月1日施行,而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2項明定,沒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故本案關於沒收部分,一律均適用修正後刑法沒收相關規定,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
(二)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犯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219條定有明文。此刑法分則關於沒收之規定,並非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第2項所規定之「其他法律」,故於刑法沒收相關規定修正後應仍有適用,於此敘明。被告
2人於如附表一編號24、附表二編號1至19、附表三編號
4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客戶簽收欄位,偽簽如附表五所示之署押共21枚,均屬偽造之署押,應依刑法第219條規定,不問屬犯人與否,予以宣告沒收。至該等出貨單原本並未扣案,且於持以向佑承公司行使後,無證據證明該等出貨單仍存在而未滅失,未免將來執行之困難,不予宣告沒收。
(三)二人以上共同犯罪,關於犯罪所得之沒收或追徵,倘個別成員並無犯罪所得,且與其他成員對於所得亦無事實上之共同處分權時,同無「利得」可資剝奪,特別在集團性或重大經濟、貪污犯罪,不法利得龐大,一概採取絕對連帶沒收或追徵,對未受利得之共同正犯顯失公平。此與犯罪所得作為犯罪構成(加重)要件類型者,基於共同正犯應對犯罪之全部事實負責,則就所得財物應合併計算之情形並不相同。有關共同正犯犯罪所得沒收或追徵,最高法院向採之共犯連帶說,業經最高法院104年度第13次、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供參考,並改採沒收或追徵應就各人所分得者為之之見解。而所謂各人「所分得」,係指各人「對犯罪所得有事實上之處分權限」,應視具體個案之實際情形而定:倘若共同正犯各成員內部間對於不法利得分配明確時,固應依各人實際分配所得沒收;然若共同正犯成員對不法所得並無處分權限,其他成員亦無事實上共同處分權限者,自不予諭知沒收;至共同正犯各成員對於不法利得享有共同處分權限時,則應負共同沒收之責(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604號判決意旨參照)。
被告2人就所涉詐欺取財犯行之犯罪所得,即佑承公司交付予被告林明侃如附表一編號1至13、16至24、26至27、附表二、附表三編號3至6、8至16所示之貨品,價值共計為6,370,856元(計算式:2,942,727元【附表一】+2,607,335元【附表二】+820,794元【附表三】=6,370,856元),被告林明侃將該等貨品出售予被告鄭勝渠,並向被告鄭勝渠收取貨款,應認被告林明侃就此部分享有全數不法利得之分配;而被告林明侃就所涉業務侵占犯行之犯罪所得,即其向世豐水電材料行收取並侵占入己之貨款共計為1,059,337元。上開犯罪所得皆未扣案,均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於被告林明侃各犯行主文項下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依同條第3項之規定,追徵其價額。
(四)刑法沒收相關規定修正後,沒收已非屬從刑,且宣告多數沒收併執行之之規定,亦自第51條第9款移至第40條之2第1項,已非數罪併罰之一部。是上開宣告多數沒收,應依刑法第40條之2第1項規定,併執行之,本院自無庸再於定應執行刑時,另就所宣告之多數沒收為合併執行之諭知,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品潔提起公訴,檢察官黃冠中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7年8月20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鄭吉雄
法官蕭淳尹法官陳布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黃政偉中華民國107年8月20日附表一:(庚森公司部分)┌──┬───────┬────────────┬───┬──────┬──────────┬────────┐│編號│出貨日期│品名規格│數量│金額│更正起訴書及證據出處│備註│├──┼───────┼────────────┼───┼──────┼──────────┼────────┤│1│104年9月3日│電線80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46,659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7頁│││││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6,489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7││││├────────────┼───┼──────┤頁反面│││││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6,489元│││││├────────────┼───┼──────┤│││││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6,489元│││││├────────────┼───┼──────┤│││││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6,489元│││││├────────────┼───┼──────┤│││││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11,639元│││││├────────────┼───┼──────┤│││││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4,326元│││├──┼───────┼────────────┼───┼──────┼──────────┼────────┤│2│104年9月7日│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15卷│9,734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9頁│││││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15卷│9,734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9││││├────────────┼───┼──────┤頁│││││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15卷│9,734元│││││├────────────┼───┼──────┤│││││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15卷│9,734元│││││├────────────┼───┼──────┤│││││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15卷│9,734元│││├──┼───────┼────────────┼───┼──────┼──────────┼────────┤│3│104年9月7日│電線3.5mm100M紅色太平洋│15卷│11,433元│①品名規格第4欄起訴││││├────────────┼───┼──────┤書將「紅色」誤載為│││││電線3.5mm100M黑色太平洋│15卷│11,433元│「黑色」;第5欄起││││├────────────┼───┼──────┤訴書將「白色」誤載│││││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為「紅色」││││├────────────┼───┼──────┤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第19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69│││││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頁││││├────────────┼───┼──────┤│││││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5卷│9,734元│││││├────────────┼───┼──────┤│││││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15卷│9,734元│││├──┼───────┼────────────┼───┼──────┼──────────┼────────┤│4│104年9月8日│電線30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58,71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7頁│││││電線30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58,71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7││││├────────────┼───┼──────┤頁反面│││││電線3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58,710元│││││├────────────┼───┼──────┤│││││電線38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75,190元│││││├────────────┼───┼──────┤│││││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5│104年9月9日│電線200mm黑色太平洋│39公尺│15,192元│①品名規格第2欄起訴││││├────────────┼───┼──────┤書將「2.0mm」誤載│││││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30卷│19,467元│為「20mm」;第3欄││││├────────────┼───┼──────┤起訴書將「2.0mm」│││││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30卷│19,467元│誤載為「20mm」││││├────────────┼───┼──────┤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30卷│12,978元│第17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67││││││││頁反面││├──┼───────┼────────────┼───┼──────┼──────────┼────────┤│6│104年9月11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5卷│9,734元│①品名規格第6欄起訴││││├────────────┼───┼──────┤書將「2.0mm」誤載│││││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5卷│9,734元│為「5.5mm」;第7││││├────────────┼───┼──────┤欄起訴書誤將「2.0│││││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5卷│9,734元│mm」載為「1.6mm」││││├────────────┼───┼──────┤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15卷│9,734元│第18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68│││││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15卷│9,734元│頁反面││││├────────────┼───┼──────┤│││││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15卷│9,734元│││││├────────────┼───┼──────┤│││││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15卷│9,734元│││├──┼───────┼────────────┼───┼──────┼──────────┼────────┤│7│104年9月11日│電線60mm黑色太平洋│450M│52,839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8頁│││││電線80mm黑色太平洋│430M│66,878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8││││├────────────┼───┼──────┤頁反面│││││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30卷│12,978元│││││├────────────┼───┼──────┤│││││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5卷│2,163元│││││├────────────┼───┼──────┤│││││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5卷│2,163元│││││├────────────┼───┼──────┤│││││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5卷│2,163元│││││├────────────┼───┼──────┤│││││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5卷│2,163元│││├──┼───────┼────────────┼───┼──────┼──────────┼────────┤│8│104年9月11日│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11,639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8頁│││││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11,639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8││││├────────────┼───┼──────┤頁反面│││││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11,639元│││││├────────────┼───┼──────┤│││││電線5.5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11,639元│││││├────────────┼───┼──────┤│││││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8,240元│││││├────────────┼───┼──────┤│││││電線8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8,240元│││││├────────────┼───┼──────┤│││││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8,240元│││├──┼───────┼────────────┼───┼──────┼──────────┼────────┤│9│104年9月11日│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15卷│9,734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8頁至第19頁│││││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15卷│9,734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9││││├────────────┼───┼──────┤頁│││││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7卷│31,724元│││││├────────────┼───┼──────┤│││││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7卷│31,724元│││││├────────────┼───┼──────┤│││││電線22mm100M白色太平洋│7卷│31,724元│││││├────────────┼───┼──────┤│││││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14,678元│││││├────────────┼───┼──────┤│││││電線30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29,355元│││├──┼───────┼────────────┼───┼──────┼──────────┼────────┤│10│104年9月11日│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8卷│23,484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9頁│││││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8,807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9││││├────────────┼───┼──────┤頁反面│││││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3卷│8,807元│││││├────────────┼───┼──────┤│││││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22,660元│││││├────────────┼───┼──────┤│││││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22,660元│││││├────────────┼───┼──────┤│││││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電線5.5mm100M綠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11│104年9月14日│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15卷│44,033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9頁│││││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14,678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9││││├────────────┼───┼──────┤頁反面│││││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10卷│4,326元│││├──┼───────┼────────────┼───┼──────┼──────────┼────────┤│12│104年9月18日│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50卷│57,065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7頁│││││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50卷│57,065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7││││├────────────┼───┼──────┤頁│││││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50卷│57,065元│││││├────────────┼───┼──────┤│││││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150卷│95,445元│││││├────────────┼───┼──────┤│││││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00卷│63,630元│││││├────────────┼───┼──────┤│││││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00卷│63,630元│││││├────────────┼───┼──────┤│││││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50卷│31,815元│││├──┼───────┼────────────┼───┼──────┼──────────┼────────┤│13│104年9月18日│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50卷│31,815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7頁│││││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50卷│31,815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7││││├────────────┼───┼──────┤頁│││││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50卷│31,815元│││││├────────────┼───┼──────┤│││││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50卷│31,815元│││││├────────────┼───┼──────┤│││││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50卷│31,815元│││││├────────────┼───┼──────┤│││││電線1.2mm100M紅色太平洋│30卷│8,060元│││││├────────────┼───┼──────┤│││││電線1.2mm100M白色太平洋│30卷│8,060元│││├──┼───────┼────────────┼───┼──────┼──────────┼────────┤│14│104年9月18日│電線22mm100M黑色 億泰 │1卷│4,694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為庚森公司訂貨且│││││││第17頁│付款予佑承公司,│││││││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7│與本案犯行無涉│││││││頁││├──┼───────┼────────────┼───┼──────┼──────────┼────────┤│15│104年9月18日│細絞控制電纜1.25mmX2C│1卷│918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為庚森公司訂貨並││││100M大山│││第19頁│辦理退貨,與本案│││││││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9│犯行無涉│││││││頁反面││├──┼───────┼────────────┼───┼──────┼──────────┼────────┤│16│104年9月21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50卷│33,075元│①品名規格第1欄起訴││││├────────────┼───┼──────┤書將「紅色」誤載為│││││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50卷│33,075元│「黑色」││││├────────────┼───┼──────┤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30卷│19,845元│第17頁至第18頁││││├────────────┼───┼──────┤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8│││││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30卷│19,845元│頁││││├────────────┼───┼──────┤│││││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30卷│19,845元│││││├────────────┼───┼──────┤│││││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30卷│19,845元│││││├────────────┼───┼──────┤│││││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30卷│19,845元│││├──┼───────┼────────────┼───┼──────┼──────────┼────────┤│17│104年9月21日│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8卷│9,49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8頁│││││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4卷│4,746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8││││├────────────┼───┼──────┤頁│││││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4卷│4,746元│││││├────────────┼───┼──────┤│││││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8,400元│││││├────────────┼───┼──────┤│││││電線8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8,400元│││││├────────────┼───┼──────┤│││││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8,400元│││├──┼───────┼────────────┼───┼──────┼──────────┼────────┤│18│104年9月21日│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6卷│17,955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18頁│││││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6卷│17,955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8││││├────────────┼───┼──────┤頁│││││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6卷│17,955元│││││├────────────┼───┼──────┤│││││電線14mm100M綠色太平洋│3卷│8,978元│││││├────────────┼───┼──────┤│││││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50卷│22,050元│││││├────────────┼───┼──────┤│││││電線1.2mm100M綠色太平洋│4卷│1,117元│││├──┼───────┼────────────┼───┼──────┼──────────┼────────┤│19│104年10月2日│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29,925元│①品名規格第3欄起訴││││├────────────┼───┼──────┤書將「電纜線」誤載│││││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46,200元│為「電線」││││├────────────┼───┼──────┤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纜線8mmX3C100M大山│5卷│29,113元│第21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0│││││電線150mm黑色太平洋│26M│8,867元│頁││├──┼───────┼────────────┼───┼──────┼──────────┼────────┤│20│104年10月7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30卷│19,845元│①金額第7欄起訴書將││││├────────────┼───┼──────┤「8,978元」誤載為│││││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30卷│19,845元│「8,975元」││││├────────────┼───┼──────┤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20卷│8,820元│第22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1│││││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11,865元│頁││││├────────────┼───┼──────┤│││││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11,865元│││││├────────────┼───┼──────┤│││││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11,865元│││││├────────────┼───┼──────┤│││││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3卷│8,978元│││├──┼───────┼────────────┼───┼──────┼──────────┼────────┤│21│104年10月12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00卷│66,15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1頁│││││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00卷│66,15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0││││├────────────┼───┼──────┤頁反面│││││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20卷│13,230元│││││├────────────┼───┼──────┤│││││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20卷│13,230元│││││├────────────┼───┼──────┤│││││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20卷│13,230元│││││├────────────┼───┼──────┤│││││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20卷│13,230元│││││├────────────┼───┼──────┤│││││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20卷│13,230元│││├──┼───────┼────────────┼───┼──────┼──────────┼────────┤│22│104年10月12日│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20卷│13,23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1頁│││││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20卷│23,73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0││││├────────────┼───┼──────┤頁反面│││││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20卷│23,730元│││││├────────────┼───┼──────┤│││││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8,400元│││││├────────────┼───┼──────┤│││││電線8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8,400元│││││├────────────┼───┼──────┤│││││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14,963元│││││├────────────┼───┼──────┤│││││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8卷│23,940元│││├──┼───────┼────────────┼───┼──────┼──────────┼────────┤│23│104年10月12日│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29,925元│①金額第2欄起訴書將││││├────────────┼───┼──────┤「11,970元」誤載為│││││電線30mm100M黑色太平洋│2卷│11,970元│「11,900元」││││├────────────┼───┼──────┤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50mm100M黑色太平洋│1卷│9,765元│第21頁至第22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1│││││電線60mm100M黑色太平洋│1卷│11,970元│頁││││├────────────┼───┼──────┤│││││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50卷│22,050元│││││├────────────┼───┼──────┤│││││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13,860元│││││├────────────┼───┼──────┤│││││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13,860元│││├──┼───────┼────────────┼───┼──────┼──────────┼────────┤│24│104年10月26日│耐火線2.0mm紅色太平洋│400M│10,2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林明侃於出貨│││├────────────┼───┼──────┤第21頁│單簽收欄位偽簽││││耐火線2.0mm白色太平洋│400M│10,2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0│「劉」署名1枚│││├────────────┼───┼──────┤頁│││││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6,615元│││├──┼───────┼────────────┼───┼──────┼──────────┼────────┤│25│104年10月28日│隔離電纜1.25mmX2C100M│1卷│1,56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為庚森公司訂貨且│││├────────────┼───┼──────┤第21頁│付款予佑承公司,││││耐熱線1.2mm200M│4卷│4,416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0│與本案犯行無涉││││紅色太平洋│││頁│(合計14,390元)│││├────────────┼───┼──────┤│││││耐熱線1.2mm200M│4卷│4,416元││││││白色太平洋│││││││├────────────┼───┼──────┤│││││電線1.2mm100M紅色太平洋│4卷│1,117元│││││├────────────┼───┼──────┤│││││電線1.2mm100M白色太平洋│4卷│1,117元│││││├────────────┼───┼──────┤│││││電線1.6mm100M紅色太平洋│2卷│882元│││││├────────────┼───┼──────┤│││││電線1.6mm100M白色太平洋│2卷│882元│││├──┼───────┼────────────┼───┼──────┼──────────┼────────┤│26│104年10月31日│耐火線2.0mm紅色太平洋│200M│5,1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1頁│││││耐火線2.0mm白色太平洋│200M│5,1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0││││││││頁反面││├──┼───────┼────────────┼───┼──────┼──────────┼────────┤│27│104年11月4日│電線100mm黑色太平洋│39M│7,821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3頁││││││││②出貨單:他字卷第63││││││││頁││├──┴───────┴────────────┴───┴──────┴──────────┴────────┤│貨款總額:2,822,599元【編號1至27金額加總】││退貨總額:918元【編號15金額】││已付總額:19,084元【編號14、25金額加總】││預付總額:無││實際損失金額:(2,822,599元【貨款總額】-918元【退貨總額】-19,084元【已付總額】)×1.05【營業稅】││=2,942,727元(四捨五入至整數)│├──────────────────────────────────────────────────────┤│註:起訴書誤計為2,943,693元,告訴人陳報狀所列計算式於已付總額部分,多扣除一次退貨總額,誤計為2,943,690元,││均應予更正。│└──────────────────────────────────────────────────────┘附表二:(沅麒公司部分)┌──┬───────┬────────────┬───┬──────┬──────────┬────────┐│編號│出貨日期│品名規格│數量│金額│更正起訴書及證據出處│備註│├──┼───────┼────────────┼───┼──────┼──────────┼────────┤│1│104年9月4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300卷│189,0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4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300卷│189,0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2│「万金」署名1枚│││├────────────┼───┼──────┤頁│││││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60卷│37,800元│││││├────────────┼───┼──────┤│││││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50卷│31,500元│││││├────────────┼───┼──────┤│││││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30卷│18,900元│││││├────────────┼───┼──────┤│││││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60卷│67,800元│││││├────────────┼───┼──────┤│││││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100卷│42,000元│││├──┼───────┼────────────┼───┼──────┼──────────┼────────┤│2│104年9月4日│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30卷│12,600元│①品名規格第4欄起訴│被告鄭勝渠於出貨│││├────────────┼───┼──────┤書將「1.6mm」誤載│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6mm100M茶色太平洋│30卷│12,600元│為「2.0mm」;第5│「万金」署名1枚│││├────────────┼───┼──────┤欄起訴書誤將「1.6│││││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30卷│12,600元│mm」載為「2.0mm」││││├────────────┼───┼──────┤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30卷│12,600元│第24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2│││││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30卷│12,600元│頁││├──┼───────┼────────────┼───┼──────┼──────────┼────────┤│3│104年9月7日│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40卷│45,2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4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20卷│22,6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2│「万金」署名1枚│││├────────────┼───┼──────┤頁│││││電線1.2mm100M綠色太平洋│36卷│9,576元│││├──┼───────┼────────────┼───┼──────┼──────────┼────────┤│4│104年9月8日│電線1.6mm100M黑色太平洋│50卷│21,0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4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50卷│21,0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2│「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50卷│21,000元│││││├────────────┼───┼──────┤│││││電線1.6mm100M茶色太平洋│50卷│21,000元│││││├────────────┼───┼──────┤│││││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50卷│21,000元│││││├────────────┼───┼──────┤│││││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50卷│21,000元│││││├────────────┼───┼──────┤│││││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150卷│63,000元│││├──┼───────┼────────────┼───┼──────┼──────────┼────────┤│5│104年9月8日│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28,5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4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30卷│33,9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2│「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30卷│33,900元│││││├────────────┼───┼──────┤│││││電纜線2mmX2C100M合機│4卷│5,532元│││├──┼───────┼────────────┼───┼──────┼──────────┼────────┤│6│104年9月11日│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50卷│31,5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4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20卷│12,6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2│「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20卷│12,600元│││││├────────────┼───┼──────┤│││││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30卷│18,900元│││││├────────────┼───┼──────┤│││││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30卷│33,900元│││││├────────────┼───┼──────┤│││││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30卷│33,900元│││││├────────────┼───┼──────┤│││││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16,000元│││├──┼───────┼────────────┼───┼──────┼──────────┼────────┤│7│104年9月11日│電線1.2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2,66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4頁至第25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15卷│6,3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3│「万金」署名1枚│││├────────────┼───┼──────┤頁│││││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15卷│6,300元│││││├────────────┼───┼──────┤│││││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15卷│6,300元│││││├────────────┼───┼──────┤│││││電線1.6mm100M白色太平洋│15卷│6,300元│││││├────────────┼───┼──────┤│││││電線1.6mm100M茶色太平洋│15卷│6,300元│││││├────────────┼───┼──────┤│││││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100卷│42,000元│││├──┼───────┼────────────┼───┼──────┼──────────┼────────┤│8│104年9月14日│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50卷│21,0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5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200卷│126,0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3│「万金」署名1枚│││├────────────┼───┼──────┤頁│││││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50卷│94,500元│││││├────────────┼───┼──────┤│││││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10卷│6,300元│││││├────────────┼───┼──────┤│││││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10卷│6,300元│││││├────────────┼───┼──────┤│││││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6,300元│││││├────────────┼───┼──────┤│││││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6,300元│││├──┼───────┼────────────┼───┼──────┼──────────┼────────┤│9│104年9月18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20卷│79,380元│①金額第6欄起訴書將│被告鄭勝渠於出貨│││├────────────┼───┼──────┤「5,933元」誤載為│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20卷│79,380元│「5,900元」│「万金」署名1枚│││├────────────┼───┼──────┤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20卷│13,230元│第25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3│││││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10卷│4,410元│頁││││├────────────┼───┼──────┤│││││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4,410元│││││├────────────┼───┼──────┤│││││電線5.5mm100M藍色太平洋│5卷│5,933元│││││├────────────┼───┼──────┤│││││電線8mm100M藍色太平洋│5卷│8,400元│││├──┼───────┼────────────┼───┼──────┼──────────┼────────┤│10│104年10月7日│電線1.6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4,368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6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20卷│8,736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3│「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30卷│13,104元│││││├────────────┼───┼──────┤│││││電線1.6mm100M茶色太平洋│30卷│13,104元│││││├────────────┼───┼──────┤│││││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30卷│13,104元│││││├────────────┼───┼──────┤│││││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30卷│13,104元│││││├────────────┼───┼──────┤│││││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50卷│21,840元│││├──┼───────┼────────────┼───┼──────┼──────────┼────────┤│11│104年10月7日│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13,728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6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22mm100M白色太平洋│3卷│13,728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3│「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40卷│47,008元│││││├────────────┼───┼──────┤│││││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30卷│35,256元│││││├────────────┼───┼──────┤│││││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20卷│23,504元│││││├────────────┼───┼──────┤│││││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00卷│65,520元│││││├────────────┼───┼──────┤│││││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50卷│32,760元│││├──┼───────┼────────────┼───┼──────┼──────────┼────────┤│12│104年10月7日│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30卷│19,656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6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30卷│19,656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3│「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20卷│13,104元│││││├────────────┼───┼──────┤│││││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20卷│13,104元│││││├────────────┼───┼──────┤│││││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10卷│6,552元│││││├────────────┼───┼──────┤│││││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6,552元│││││├────────────┼───┼──────┤│││││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6,552元│││├──┼───────┼────────────┼───┼──────┼──────────┼────────┤│13│104年10月14日│電線1.6mm100M茶色太平洋│15卷│6,55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6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15卷│6,552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4│「万金」署名1枚│││├────────────┼───┼──────┤頁│││││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15卷│6,552元│││││├────────────┼───┼──────┤│││││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12卷│5,242元│││││├────────────┼───┼──────┤│││││電線150mm黑色太平洋│9M│2,783元│││├──┼───────┼────────────┼───┼──────┼──────────┼────────┤│14│104年10月14日│XLPE38mm太平洋│100M│8,439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6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4mm100M綠色太平洋│5卷│14,82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4│「万金」署名1枚│││├────────────┼───┼──────┤頁│││││電線5.5mm100M綠色太平洋│25卷│29,380元│││││├────────────┼───┼──────┤│││││電線1.6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2,184元│││││├────────────┼───┼──────┤│││││電線1.6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2,184元│││││├────────────┼───┼──────┤│││││電線1.6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2,184元│││││├────────────┼───┼──────┤│││││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15卷│6,552元│││├──┼───────┼────────────┼───┼──────┼──────────┼────────┤│15│104年10月15日│電線38mm100M黑色太平洋│1卷│7,59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林明侃於出貨│││││││第27頁│單簽收欄偽簽「陳│││││││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4│曉玟」署名1枚│││││││頁││├──┼───────┼────────────┼───┼──────┼──────────┼────────┤│16│104年10月16日│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10卷│4,368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6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4,368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4│「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17│104年10月17日│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29,64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6頁至第27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14,82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4│「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14,820元│││││├────────────┼───┼──────┤│││││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22,880元│││││├────────────┼───┼──────┤│││││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13,728元│││││├────────────┼───┼──────┤│││││電線22mm100M白色太平洋│3卷│13,728元│││││├────────────┼───┼──────┤│││││電線5.5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11,752元│││├──┼───────┼────────────┼───┼──────┼──────────┼────────┤│18│104年10月21日│電線14mm100M綠色太平洋│2卷│5,985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7頁│單簽收欄位偽簽│││││││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4│「万金」署名1枚│││││││頁反面││├──┼───────┼────────────┼───┼──────┼──────────┼────────┤│19│104年10月24日│電線38mm100M黑色太平洋│8卷│60,736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鄭勝渠於出貨│││├────────────┼───┼──────┤第27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38mm100M白色太平洋│1卷│7,592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5│「万金」署名1枚│││├────────────┼───┼──────┤頁、第61頁│││││電線38mm100M綠色太平洋│1卷│7,592元│││││├────────────┼───┼──────┤│││││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13,728元│││││├────────────┼───┼──────┤│││││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20卷│13,104元│││││├────────────┼───┼──────┤│││││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20卷│13,104元│││││├────────────┼───┼──────┤│││││電纜線14mmX3C100M大山│2卷│21,564元│││├──┴───────┴────────────┴───┴──────┴──────────┴────────┤│貨款總額:2,483,176元【編號1至19金額加總】││退貨總額:無││已付總額:無││預付總額:無││實際損失金額:2,483,176元【貨款總額】×1.05【營業稅】││=2,607,335元(四捨五入至整數)│└──────────────────────────────────────────────────────┘附表三:(昱晟公司部分)┌──┬───────┬────────────┬───┬──────┬──────────┬────────┐│編號│出貨日期│品名規格│數量│金額│更正起訴書及證據出處│備註│├──┼───────┼────────────┼───┼──────┼──────────┼────────┤│1│104年10月8日│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2卷│3,36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為昱晟公司訂貨且│││├────────────┼───┼──────┤第31頁│付款予佑承公司,││││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2卷│3,36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9│與本案犯行無涉│││├────────────┼───┼──────┤頁│(合計11,560元)││││電線8mm100M白色太平洋│1卷│1,680元│││││├────────────┼───┼──────┤│││││電線8mm100M綠色太平洋│1卷│1,680元│││││├────────────┼───┼──────┤│││││花線0.18X50C90M│2卷│740元││││││紅色太平洋│││││││├────────────┼───┼──────┤│││││花線0.18X50C90M│2卷│740元││││││黑色太平洋│││││├──┼───────┼────────────┼───┼──────┼──────────┼────────┤│2│104年10月12日│花線0.18X20C90M│5卷│800元│①品名規格第2欄起訴│為昱晟公司訂貨且││││藍色太平洋│││書將「2.0mm」誤載│付款予佑承公司,│││├────────────┼───┼──────┤為「1.6mm」│與本案犯行無涉││││花線0.18X20C90M│5卷│1,100元│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合計8,075元)││││黃色太平洋│││第31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9│││││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2卷│882元│頁││││├────────────┼───┼──────┤│││││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3,308元│││││├────────────┼───┼──────┤│││││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3卷│1,985元│││├──┼───────┼────────────┼───┼──────┼──────────┼────────┤│3│104年10月16日│電線38mm100M黑色太平洋│6卷│45,99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1頁│││││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5,04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9││││├────────────┼───┼──────┤頁│││││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6卷│3,969元│││├──┼───────┼────────────┼───┼──────┼──────────┼────────┤│4│104年10月20日│XLPE8mmX3C太平洋│200M│14,50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被告林明侃於出貨│││├────────────┼───┼──────┤第31頁│單簽收欄位偽簽││││電線2mm100M黃色太平洋│10卷│4,704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9│「張」署名1枚│││├────────────┼───┼──────┤頁反面│││││電線1.25mm100Y黑色太平洋│4卷│1,200元│││││├────────────┼───┼──────┤│││││電線1.25mm100Y紅色太平洋│5卷│1,500元│││││├────────────┼───┼──────┤│││││花線0.18X30C90M│3卷│660元││││││白色太平洋│││││││├────────────┼───┼──────┤│││││電線38mm100M白色太平洋│1卷│7,665元│││├──┼───────┼────────────┼───┼──────┼──────────┼────────┤│5│104年10月21日│電線38mm100M白色太平洋│1卷│7,665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1頁│││││電線38mm100M黑色太平洋│2卷│15,33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9││││││││頁反面││├──┼───────┼────────────┼───┼──────┼──────────┼────────┤│6│104年10月28日│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2卷│5,985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1頁│││││電線22mm100M白色太平洋│1卷│4,62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9││││├────────────┼───┼──────┤頁反面│││││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5,040元│││││├────────────┼───┼──────┤│││││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5卷│2,205元│││││├────────────┼───┼──────┤│││││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6,615元│││││├────────────┼───┼──────┤│││││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6,615元│││││├────────────┼───┼──────┤│││││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6,615元│││├──┼───────┼────────────┼───┼──────┼──────────┼────────┤│7│104年10月28日│木軸│2只│6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為昱晟公司訂貨並│││││││第31頁│辦理退貨,與本案│││││││②出貨單:他字卷第80│犯行無涉│││││││頁││├──┼───────┼────────────┼───┼──────┼──────────┼────────┤│8│104年11月2日│電線1.25mm100Y黑色太平洋│5卷│1,500元│①品名規格第3欄起訴││││├────────────┼───┼──────┤書將「100M」誤載為│││││電線1.25mm100Y白色太平洋│5卷│1,500元│「100」││││├────────────┼───┼──────┤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2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2,352元│第33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80│││││電線2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2,352元│頁反面││││├────────────┼───┼──────┤│││││電線3.5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3,885元│││││├────────────┼───┼──────┤│││││電線3.5mm100M綠色太平洋│5卷│3,885元│││├──┼───────┼────────────┼───┼──────┼──────────┼────────┤│9│104年11月3日│XLPE38mm太平洋│357M│30,127元│①品名規格第3欄起訴││││├────────────┼───┼──────┤書將「100M」誤載為│││││XLPE38mm太平洋│400M│33,756元│「100」││││├────────────┼───┼──────┤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15卷│17,798元│第33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80│││││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1,985元│頁反面、第62頁││││├────────────┼───┼──────┤│││││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3卷│1,985元│││││├────────────┼───┼──────┤│││││木軸│2只│600元│││├──┼───────┼────────────┼───┼──────┼──────────┼────────┤│10│104年11月11日│電線1.25mm100Y黃色太平洋│6卷│1,8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3頁│││││電線1.25mm100Y藍色太平洋│6卷│1,8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80││││├────────────┼───┼──────┤頁反面│││││電線1.25mm100Y黑色太平洋│6卷│1,800元│││││├────────────┼───┼──────┤│││││電線1.25mm100Y白色太平洋│6卷│1,800元│││││├────────────┼───┼──────┤│││││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8卷│13,440元│││││├────────────┼───┼──────┤│││││電線8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8,400元│││││├────────────┼───┼──────┤│││││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6卷│10,080元│││├──┼───────┼────────────┼───┼──────┼──────────┼────────┤│11│104年11月13日│電纜線2mmX2C100M億泰│9卷│11,97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3頁│││││電纜線2mmX2C100M大山│16卷│21,28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81││││├────────────┼───┼──────┤頁│││││電纜線2mmX3C100M大山│10卷│17,500元│││││├────────────┼───┼──────┤│││││電纜線2mmX4C100M大山│2卷│4,300元│││││├────────────┼───┼──────┤│││││電纜線3.5mmX2C100M大山│10卷│18,700元│││││├────────────┼───┼──────┤│││││電纜線3.5mmX3C100M大山│5卷│12,800元│││││├────────────┼───┼──────┤│││││電纜線3.5mmX4C100M大山│3卷│9,690元│││├──┼───────┼────────────┼───┼──────┼──────────┼────────┤│12│104年11月13日│電纜線5.5mmX2C100M大山│10卷│27,5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3頁│││││電纜線5.5mmX3C100M大山│12卷│48,0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81││││├────────────┼───┼──────┤頁│││││電纜線8mmX2C100M大山│3卷│12,000元│││││├────────────┼───┼──────┤│││││電纜線8mmX4C100M大山│6卷│44,640元│││││├────────────┼───┼──────┤│││││白扁線1.6mm大山│20卷│18,000元│││││├────────────┼───┼──────┤│││││電纜線14mmX3C100M億泰│1卷│10,000元│││││├────────────┼───┼──────┤│││││電纜線14mmX4C100M億泰│1卷│13,740元│││├──┼───────┼────────────┼───┼──────┼──────────┼────────┤│13│104年11月13日│白扁線2.0mm大山│40卷│52,0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3頁││││││││②出貨單:他字卷第81││││││││頁││├──┼───────┼────────────┼───┼──────┼──────────┼────────┤│14│104年11月17日│電纜線2mmX3C100M合機│8卷│14,0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3頁至第34頁│││││電線1.6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4,41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81││││├────────────┼───┼──────┤頁反面│││││電線1.6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4,410元│││││├────────────┼───┼──────┤│││││電線1.6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4,410元│││││├────────────┼───┼──────┤│││││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4,410元│││││├────────────┼───┼──────┤│││││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10卷│4,410元│││││├────────────┼───┼──────┤│││││電線1.6mm100M茶色太平洋│10卷│4,410元│││├──┼───────┼────────────┼───┼──────┼──────────┼────────┤│15│104年11月17日│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10卷│4,410元│①數量第1欄起訴書將││││├────────────┼───┼──────┤「10卷」誤載為「8│││││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10卷│4,410元│卷」││││├────────────┼───┼──────┤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6,615元│第34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81│││││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6,615元│頁反面││││├────────────┼───┼──────┤│││││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10卷│6,615元│││││├────────────┼───┼──────┤│││││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6,615元│││││├────────────┼───┼──────┤│││││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6,615元│││├──┼───────┼────────────┼───┼──────┼──────────┼────────┤│16│104年11月19日│白扁線1.6mm大山│25卷│22,500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4頁│││││白扁線2.0mm大山│40卷│52,00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81││││├────────────┼───┼──────┤頁反面│││││電線30mm100M黑色太平洋│1卷│5,985元│││││├────────────┼───┼──────┤│││││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6卷│3,969元│││││├────────────┼───┼──────┤│││││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6卷│3,969元│││││├────────────┼───┼──────┤│││││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6卷│2,646元│││├──┴───────┴────────────┴───┴──────┴──────────┴────────┤│貨款總額:801,944元【編號1至16金額加總】││退貨總額:600元【編號7金額】││已付總額:19,635元【編號1、2金額加總】││預付總額:無││實際損失金額:(801,944元【貨款總額】-600元【退貨總額】-19,635元【已付總額】)×1.05【營業稅】││=820,794元(四捨五入至整數)│├──────────────────────────────────────────────────────┤│註:起訴書誤計為820,796元,應予更正。│└──────────────────────────────────────────────────────┘附表四:(世豐水電材料行部分)┌──┬───────┬────────────┬───┬──────┬──────────┬────────┐│編號│出貨日期│品名規格│數量│金額│更正起訴書及證據出處│備註│├──┼───────┼────────────┼───┼──────┼──────────┼────────┤│1│104年11月7日│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20卷│12,978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世豐水電材料行已│││├────────────┼───┼──────┤第28頁│付款予佑承公司,││││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20卷│12,978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6│與本案犯行無涉│││├────────────┼───┼──────┤頁│(合計84,358元)││││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20卷│12,978元│││││├────────────┼───┼──────┤│││││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20卷│12,978元│││││├────────────┼───┼──────┤│││││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20卷│12,978元│││││├────────────┼───┼──────┤│││││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15卷│9,734元│││││├────────────┼───┼──────┤│││││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15卷│9,734元│││├──┼───────┼────────────┼───┼──────┼──────────┼────────┤│2│104年11月7日│電線30mm100M黑色太平洋│2卷│11,74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世豐水電材料行已│││││││第28頁│付款予佑承公司,│││││││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6│與本案犯行無涉│││││││頁││├──┼───────┼────────────┼───┼──────┼──────────┼────────┤│3│104年11月16日│電線1.6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4,326元│①品名規格第7欄起訴││││├────────────┼───┼──────┤書將「5.5mm」誤載│││││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50卷│32,445元│為「1.6mm」;金額││││├────────────┼───┼──────┤第5欄起訴書將│││││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50卷│32,445元│「3,245元」誤載為││││├────────────┼───┼──────┤「3,240元」│││││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6,489元│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8頁│││││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5卷│3,245元│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6││││├────────────┼───┼──────┤頁│││││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4│104年11月16日│電線5.5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11,639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8頁│││││電線14mm100M綠色太平洋│3卷│8,807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6││││├────────────┼───┼──────┤頁反面│││││電線30mm100M紅色太平洋│1卷│5,871元│││││├────────────┼───┼──────┤│││││電線30mm100M白色太平洋│1卷│5,871元│││││├────────────┼───┼──────┤│││││電線30mm100M黑色太平洋│1卷│5,871元│││││├────────────┼───┼──────┤│││││電線50mm100M黑色太平洋│4卷│38,316元│││││├────────────┼───┼──────┤│││││電線2mm100M綠色太平洋│10卷│4,614元│││├──┼───────┼────────────┼───┼──────┼──────────┼────────┤│5│104年11月17日│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8卷│23,484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8頁│││││電線22mm100M藍色太平洋│1卷│4,532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6││││├────────────┼───┼──────┤頁反面│││││電線38mm100M藍色太平洋│1卷│7,519元│││││├────────────┼───┼──────┤│││││電線80mm100M黑色太平洋│2卷│31,106元│││├──┼───────┼────────────┼───┼──────┼──────────┼────────┤│6│104年11月17日│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8,807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8頁│││││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3卷│8,807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6││││├────────────┼───┼──────┤頁反面│││││電線14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8,807元│││├──┼───────┼────────────┼───┼──────┼──────────┼────────┤│7│104年11月17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60卷│38,934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8頁│││││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60卷│38,934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7││││├────────────┼───┼──────┤頁│││││電線2.0mm100M綠色太平洋│20卷│12,978元│││││├────────────┼───┼──────┤│││││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6,489元│││││├────────────┼───┼──────┤│││││電線2.0mm100M藍色太平洋│10卷│6,489元│││││├────────────┼───┼──────┤│││││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10卷│6,489元│││││├────────────┼───┼──────┤│││││電線2.0mm100M茶色太平洋│10卷│6,489元│││├──┼───────┼────────────┼───┼──────┼──────────┼────────┤│8│104年11月17日│電線2.0mm100M灰色太平洋│10卷│6,489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9頁│││││電線2.0mm100M橘色太平洋│10卷│6,489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7││││├────────────┼───┼──────┤頁│││││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4,944元│││││├────────────┼───┼──────┤│││││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4,944元│││││├────────────┼───┼──────┤│││││電線8mm100M綠色太平洋│3卷│4,944元│││││├────────────┼───┼──────┤│││││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7卷│8,147元│││││├────────────┼───┼──────┤│││││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5卷│5,820元│││├──┼───────┼────────────┼───┼──────┼──────────┼────────┤│9│104年11月17日│電線5.5mm100M藍色太平洋│3卷│3,49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9頁│││││電線38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22,557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7││││││││頁││├──┼───────┼────────────┼───┼──────┼──────────┼────────┤│10│104年11月18日│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8卷│13,056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世豐水電材料行於│││├────────────┼───┼──────┤第29頁│該日預付25萬元貨││││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8卷│13,056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7│款予佑承公司│││├────────────┼───┼──────┤頁反面│││││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9卷│40,392元│││││├────────────┼───┼──────┤│││││電線22mm100M白色太平洋│9卷│40,392元│││││├────────────┼───┼──────┤│││││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9卷│40,392元│││├──┼───────┼────────────┼───┼──────┼──────────┤││11│104年11月18日│電線1.6mm100M綠色太平洋│90卷│38,556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9頁│││││電線1.6mm100M茶色太平洋│25卷│10,710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7││││├────────────┼───┼──────┤頁反面│││││電線1.6mm100M黃色太平洋│40卷│17,136元│││││├────────────┼───┼──────┤│││││電線1.6mm100M黑色太平洋│20卷│8,568元│││││├────────────┼───┼──────┤│││││電線1.6mm100M藍色太平洋│20卷│8,568元│││││├────────────┼───┼──────┤│││││電線1.6mm100M橘色太平洋│15卷│6,426元│││││├────────────┼───┼──────┤│││││電線1.6mm100M灰色太平洋│15卷│6,426元│││├──┼───────┼────────────┼───┼──────┼──────────┤││12│104年11月18日│電線2.0mm100M紅色太平洋│80卷│51,408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9頁│││││電線2.0mm100M白色太平洋│80卷│51,408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7││││├────────────┼───┼──────┤頁反面│││││電線2.0mm100M黑色太平洋│10卷│6,426元│││││├────────────┼───┼──────┤│││││電線2.0mm100M黃色太平洋│20卷│12,852元│││││├────────────┼───┼──────┤│││││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25卷│28,815元│││││├────────────┼───┼──────┤│││││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35卷│40,341元│││││├────────────┼───┼──────┤│││││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5,763元│││├──┼───────┼────────────┼───┼──────┼──────────┤││13│104年11月18日│電線30mm100M紅色太平洋│3卷│17,44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9頁│││││電線30mm100M黑色太平洋│3卷│17,442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8││││├────────────┼───┼──────┤頁│││││電線30mm100M白色太平洋│4卷│23,256元│││├──┼───────┼────────────┼───┼──────┼──────────┼────────┤│14│104年11月19日│電線5.5mm100M紅色太平洋│20卷│23,05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9頁││││││││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8││││││││頁││├──┼───────┼────────────┼───┼──────┼──────────┼────────┤│15│104年11月21日│電線22mm100M藍色太平洋│4卷│18,128元│①起訴書漏載第4欄││││├────────────┼───┼──────┤②請款對帳單:他字卷│││││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4卷│18,128元│第29頁││││├────────────┼───┼──────┤③出貨單:他字卷第78│││││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4卷│18,128元│頁││││├────────────┼───┼──────┤│││││電線22mm100M白色太平洋│4卷│18,128元│││││├────────────┼───┼──────┤│││││電線22mm100M綠色太平洋│2卷│9,064元│││├──┼───────┼────────────┼───┼──────┼──────────┼────────┤│16│104年11月23日│電線14mm100M紅色太平洋│5卷│14,678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29頁至第30頁│││││電線14mm100M白色太平洋│5卷│14,678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8││││├────────────┼───┼──────┤頁反面、第64頁│││││電線8mm100M黑色太平洋│20卷│32,960元│││││├────────────┼───┼──────┤│││││電線8mm100M紅色太平洋│10卷│16,480元│││││├────────────┼───┼──────┤│││││電線8mm100M白色太平洋│10卷│16,480元│││││├────────────┼───┼──────┤│││││電線5.5mm100M黑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電線5.5mm100M白色太平洋│15卷│17,459元│││├──┼───────┼────────────┼───┼──────┼──────────┼────────┤│17│104年11月24日│電線22mm100M黑色太平洋│6卷│27,192元│①請款對帳單:他字卷││││├────────────┼───┼──────┤第30頁│││││電線22mm100M白色太平洋│2卷│9,064元│②出貨單:他字卷第78││││├────────────┼───┼──────┤頁反面│││││電線22mm100M紅色太平洋│1卷│4,532元│││├──┴───────┴────────────┴───┴──────┴──────────┴────────┤│貨款總額:1,343,088元【編號1至17金額加總】││退貨總額:無││已付總額:96,100元【編號1、2金額加總】││預付總額:250,000元││實際損失金額:(1,343,088元【貨款總額】-96,100元【已付總額】)×1.05【營業稅】-250,000元【預付總額】││=1,059,337元(四捨五入至整數)│├──────────────────────────────────────────────────────┤│註:起訴書誤計為1,059,338元,應予更正。│└──────────────────────────────────────────────────────┘附表五:(偽造之署押)┌──┬────┬──┬───────────────────────┐│編號│署押名稱│數量│所在文書│├──┼────┼──┼───────────────────────┤│1│劉│1枚│如附表一編號24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他字卷第70頁)│├──┼────┼──┼───────────────────────┤│2│ 陳曉玫 │1枚│如附表二編號15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他字卷第74頁)│├──┼────┼──┼───────────────────────┤│3│張│1枚│如附表三編號4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他字卷第79頁反面)│├──┼────┼──┼───────────────────────┤│4│万金│18枚│如附表二編號1至14、16至19所示出貨內容對應之佑│││││承公司出貨單(他字卷第72頁至第75頁)│└──┴────┴──┴───────────────────────┘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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