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6年度聲字第6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6年聲字第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66號抗告人即聲請人 張憶如 抗告人與相對人 李璧卿 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06年11月20日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惟未據繳納應徵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張軒豪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0日
書記官曾至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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