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上易字第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易字第80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晉銘選任辯護人康春田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陳慧珊
法官黃玉齡法官葉明松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洪宛渝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