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抗字第123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3年抗字第12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抗字第1234號抗告人即聲明異議人 粟振庭 上列抗告人即聲明異議人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駁回聲明異議之裁定(103年度聲字第1689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㈠聲明異議意旨略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士林地
檢署)檢察官於民國100年11月3日對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粟振庭依該署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而為執行,同年月11日依該署100年度執更己字第1083號執行指揮書而為執行。惟檢察官未依司法院釋字第202號解釋意旨,將前後兩案合併執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對前揭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聲明異議。㈡經調取卷證核閱,士林地檢署100年度執更字第423號執行
指揮書於100年11月3日經檢察官註銷,換發成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再於101年7月10日註銷此指揮書,改以101年度執更己字第629號執行指揮書執行。是受刑人對已註銷並不存在之執行指揮書聲明異議,核屬無據。本件聲明異議無理由,應予駁回等語。
二、抗告意旨略以:受刑人前對士林地檢署101年度執更己字第
629號、第1053號執行指揮書聲明異議,本院以103年度聲字第1776號裁定認聲明異議為有理由。詎執行檢察官並未依該裁定意旨於執行指揮書註明「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已執畢3月,尚應執行5年11月),扣除已執畢3月,折抵刑期6日,尚應執行5年10月24日;合併101年度執更己字第1053號執行指揮書應執行刑6年,扣除折抵刑期96日,尚應執行5年8月24日,刑期總計11年7月18日」等語, 俾利 受刑人累進處遇責任分數之計算以核辦假釋,難謂適法之執行。
三、受刑人前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經原審法院以96年度再字第
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年,先後經本院96年度上訴字第3473號、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3432號判決駁回上訴而告確定(下稱甲案);又因偽造文書案件,經原審法院以94年度訴字第225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下稱乙案);復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本院以96年度上訴字第46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3月、9月、罰金銀元3千元,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下稱丙案)。前揭甲、乙、丙三案,經原審法院以100年度聲減字第12號裁定減刑並定應執行刑確定後,由士林地檢署核發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等情,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佐。因對於已判決確定之各罪定其應執行刑之裁定確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等效力,受刑人對於執行檢察官上開指揮執行聲明異議,依法即應向為該定執行刑裁判之原審法院為之(最高法院92年度台聲字第60號裁定意旨參照)。本件聲明異議狀記載對於士林地檢署100年度執更己字第1083號、101年度執更己字第629號、第1053號執行指揮書之聲明異議部分,因本院為諭知相關裁判之法院,已由本院另為處理;而受刑人就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聲明異議部分,依法應向定應執行刑之原審法院為之,前經本院以103年11月6日院欽刑科狀字第0000000000號函(附於原審卷)移請原審法院辦理,原審依此而為本件裁定,程序上並無不合,應先敘明。
四、按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而所謂指揮執行為不當,係指就刑之執行或其方法違背法令,或雖非違法而因處置失當,致受刑人蒙受重大不利益者而言(最高法院100年度台抗字第968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未經檢察官指揮執行或執行指揮書已經不存在,自無依該條文聲明異議之餘地。經查,士林地檢署100年度執減更己字第23號執行指揮書,經該署於101年7月10日註銷,改以101年度執更己字第629號執行指揮書執行等情,業經原審調取相關執行案卷核閱無誤,並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因該執行指揮書已不存在,受刑人對之聲明異議,核屬無據,原審予以駁回,於法並無不合。
五、綜上所述,原審以受刑人聲明異議之執行指揮書業經註銷而不復存在,駁回其聲明異議,核無違誤。受刑人仍執陳詞,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撤銷另為裁定,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抗告狀所附「為鈞院101執更己字第629、1053號執行指揮書,聲請聲明異議之訴理由」書狀,所敘各情既非本件聲明異議範圍,本院依法無庸審酌,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林瑞斌
法官許文章法官楊皓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洪雅蔓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