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金訴緝字第8號
公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巫宗翰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辯論終結,並定於民國114年8月1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茲因颱風來襲,高雄市政府宣布該日停止上班上課,爰將宣判期日延展至同月20日下午2時30分宣判,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李冠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
書記官吳文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金訴緝字第8號
公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巫宗翰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辯論終結,並定於民國114年8月1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茲因颱風來襲,高雄市政府宣布該日停止上班上課,爰將宣判期日延展至同月20日下午2時30分宣判,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李冠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
書記官吳文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