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6年度雄小調字第108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蔡晉翔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小調字第108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
96年2月2日上午11時55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
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劉惠娟
  書記官 何承育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蔡晉翔 到
相對人    乙○○ 到
調解委員    薛清正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薛清正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五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
  同)參萬壹仟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2  日
           書記官     何承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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