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2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239號聲請人 孫慧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5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2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蕭涵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
書記官林立原┌─────────────────────────────┐│附表:106年度除字第23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6-ND-019663至│2│2000││││76-ND-019664│││├──┼────────────┼───────┼──┼──┤│0002│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7-ND-031087至│2│2000││││77-ND-031088│││├──┼────────────┼───────┼──┼──┤│0003│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9-ND-048390│1│1000│├──┼────────────┼───────┼──┼──┤│0004│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1876│1│900│├──┼────────────┼───────┼──┼──┤│0005│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2103│1│100│├──┼────────────┼───────┼──┼──┤│0006│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2629│1│900│├──┼────────────┼───────┼──┼──┤│0007│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28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