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63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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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16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163號聲請人 陳邦基 (即 陳董素月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44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1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蕭涵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
書記官林立原┌──────────────────────────────┐│附表:106年度除字第16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1ND0000000-0│1│1000│├──┼────────────┼────────┼──┼──┤│0002│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1ND0000000-0│1│1000│├──┼────────────┼────────┼──┼──┤│0003│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1NX0000000-0│1│47│├──┼────────────┼────────┼──┼──┤│0004│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1NX0000000-0│1│39│├──┼────────────┼────────┼──┼──┤│0005│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6ND0000000-0│1│1000│├──┼────────────┼────────┼──┼──┤│0006│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6ND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