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基小字第206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基小字第20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基小字第2066號原告 劉民信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 游月冠 間因111年基小字第2066號損害賠償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1年8月30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基隆簡易庭法官周裕暐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書記官謝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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