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443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44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443號聲請人 蔡翌楠
蔡霈諄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6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2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熊志強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
書記官沈世儒┌──────────────────────────┐│附表:109年度除字第44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E000328│1│10,000│├──┼──────────┼─────┼──┼───┤│0002│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E000329│1│10,000│├──┼──────────┼─────┼──┼───┤│0003│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E000466│1│10,000│├──┼──────────┼─────┼──┼───┤│0004│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E000467│1│10,000│├──┼──────────┼─────┼──┼───┤│0005│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E000468│1│10,000│├──┼──────────┼─────┼──┼───┤│0006│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E000859│1│10,000│├──┼──────────┼─────┼──┼───┤│0007│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043│1│1,000│├──┼──────────┼─────┼──┼───┤│0008│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044│1│1,000│├──┼──────────┼─────┼──┼───┤│0009│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045│1│1,000│├──┼──────────┼─────┼──┼───┤│0010│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046│1│1,000│├──┼──────────┼─────┼──┼───┤│0011│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047│1│1,000│├──┼──────────┼─────┼──┼───┤│0012│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31│1│1,000│├──┼──────────┼─────┼──┼───┤│0013│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32│1│1,000│├──┼──────────┼─────┼──┼───┤│0014│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2│1│1,000│├──┼──────────┼─────┼──┼───┤│0015│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3│1│1,000│├──┼──────────┼─────┼──┼───┤│0016│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4│1│1,000│├──┼──────────┼─────┼──┼───┤│0017│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5│1│1,000│├──┼──────────┼─────┼──┼───┤│0018│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6│1│1,000│├──┼──────────┼─────┼──┼───┤│0019│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7│1│1,000│├──┼──────────┼─────┼──┼───┤│0020│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8│1│1,000│├──┼──────────┼─────┼──┼───┤│0021│新發製剛股份有限公司│97ND000199│1│1,000│├──┼──────────┼─────┼──┼───┤│合計│││2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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